江农函 〔 2017 〕 537 号
转发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科室,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2017 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财〔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组织项目申报
各地根据省农业厅《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情况,认真对照今次项目申报类型,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应尽快做好 2017 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省级以上项目支持我市农业强市建设,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绿。
二、明确项目申报责任主体
根据《江门市农业局农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通知》项目申报类型和审批联系处室等内容规定,各地应落实组织项目申报责任单位,并积极指导协调本地有需求、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项目有三大类,一是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二是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项目,三是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详见附件),根据省农业厅项目联系情况,我局本次项目申报责任主办科室具体为:
1.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由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跟 踪 落 实(联 系 人:林 锡 江,电 话 3887651,邮 箱:Jmzjb888@163.com);
2.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水稻品牌提升项目、支持发展种粮大户奖补项目:由市农业局种植业科负责跟踪落实(联系人:文锡富,电话:3887686,邮箱:ok9ok9@163.com);
3.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由市农业局经管科负责跟踪落实(联系人:肖军,电话3887615,邮箱:jmnyjgk@126.com)。
三、按时组织项目上报
1、项目实施逐级上报制度。由编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县级、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后,统一以“XX 农计字号”逐级上报到省农业厅审定后报农业部。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局申报。
2、材料要求: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按《指南》要求格式上报。电子版材料以“市县+项目名称申报材料”为主题发送到我局负责主办科室邮箱。
3、上报时间:2017年7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农函【2017】537号)附件-关于印发2017年….rar
江门市农业局
2017年7月24日
(联系人:伍万勇,电话:3887579,邮址:JMZJB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