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新会区农林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的通知》(粤农函〔2017〕25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文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申报,并于4月20日下午17:30分前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三份原件),以及所属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函一并寄送我局科教科(三份原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kjk.307@163.com。
(联系人:黄健强 3887655 kjk.307@163.com)
江门市农业局
2017年3月20日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的通知
粤农函〔2017〕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2号)有关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充分调动全省农业科教研、推广、科技型企业等单位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力量,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加快转化各项先进适用农业科研成果,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升农业科技竞争力。经研究,我厅决定认定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产业,面向市场,探索建立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长效机制,强化我省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和技术储备,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为本区域优势和特色农业产业提供产品检测、生产中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训、政策辅导、科技融资等公共技术服务,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不断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
二、平台内容
平台构建按照源头创新、技术引领、成果孵化、试验示范、辐射带动的原则,坚持应用研究与开发为主,加快推进农科教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围绕粮食安全、农业资源约束、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等重大问题,加大区域性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和引进示范力度,优先在生物育种、畜禽疫病防控、病虫害检测与绿色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环保型肥料、新型农药创制和多功能农业装备与设施、耕地保育与节水农业、现代农业信息化和物联网等关键领域,组织认定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20个省级现代农业新型研发机构、20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孵化器),创新研发、转化与示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兽药)、新肥料(饲料)、新农机具,形成能够引领支撑农业现代化和优势农产品产业技术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推动创新融入农业领域各要素、各环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打造农业创新链,健全社会服务链,激发农业发展内生动力,切实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辐射带动能力。
三、认定条件
(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单位主要依托省直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等院校、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园)、粤台农业合作园区。研发中心能为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良种选育、种质资源共享、柑桔黄龙病、香蕉枯萎病、畜禽疫病防控、病虫害检测与绿色防控、环保型肥料、新型农药创制、耕地保育与节水农业、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农产品冷链物流、智慧农业和现代农业装备等提供公共技术支撑。一是从事农业基础、应用基础或共性技术研究,在省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二是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思想活跃、学风正派。三是有较完备的研究实验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四是依托单位能够保证运行经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等。
(二)省级现代农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主要依托科技型农业企业。研发机构重点支持良种良法、农产品加工配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企业与省市以上科研机构大学合作,建设研发机构,打造“科技人才创业、科技企业研发、成果技术转化”功能,协同攻关、促进产学研对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新型研发机构认定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从事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活动的科技团队8人以上。二是用于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经费占营业收入的3%以上。三是具有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四是获得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
(三)省级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孵化器)。申报单位主要依托地级以上市农业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县(区)级农科所、市县农技推广机构、省农科院各地级市分院。成果转化基地须有成果转化主体产品或关键技术(授权专利证书)、有新产品示范和产业生产基地,与相关科教、推广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有较强的技术集成创新与转化能力。一是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支持技术成果转化内容须在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或相近)。二是有从事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的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待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前景广阔。三是已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或有与农民联系紧密的固定生产基地,对产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大。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地、各有关单位科教管理和服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所辖地区涉农科研教学单位和农业龙头企业,自愿按时填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
(二)择优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服务部门及时汇总本辖区、本系统填写的意见建议书,并做好材料审核、择优推荐和申报排序工作。对以综合性、区域性为主要内容的复合型创新平台,我厅将予优先考虑。
(三)复查遴选。我厅受理后,将按不同领域,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调研和论证评审,复查遴选认定相关平台。
(四)会议评审。我厅在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业务处室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专题评审会议,拟认定一批创新及转化平台。
(五)公示授牌。经专题评审会议拟定的创新及转化平台,将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厅党组会议审定予以授牌。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服务部门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1份原件),以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推荐函一并寄送我厅科技教育处(邮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一号楼211室,邮编:51050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nytlwz@126.com。
(二)本次推荐名额不限,但同一产业及产业链研究领域在同一地区及同一单位的不得重复遴选推荐,已获农业厅扶持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方向、领域)(见附件2)不得再重复推荐;鼓励依托国家和省,以及其它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现有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省级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鼓励具有发展前景的科技型农业企业申报农业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优势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实质性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体共建成果转化基地(孵化器)。
附件:1.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已获资助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