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主体:
为推动我市稻米提质增效,培育优质稻米品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大米的需求,经研究,组织实施2023年江门好米十大品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江门市内从事粮食种植、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稻米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已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印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志的产品;
(三)参赛主体必须在江门地区有独立的种植基地,联农带农面积达1000亩以上,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和稳定的市场供应渠道。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
三、申报流程
参赛主体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推荐申请,每个主体申请推荐的产品不超过2个,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填写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好米参选报送汇总表(附件1)向市推荐。
四、评审内容
(一)安全检测。由市农检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对样品统一进行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指标的安全检测,通过安全检测的产品才可进入食味鉴评环节。
(二)网络评选。(占总比分20%)
参赛主体将企业名称、大米名称和1分钟以内大米推介视频(100M以内)发送至邮箱516792217@qq.com。报送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2时前。由承办单位开发投票平台,在活动期间进行全民投票;投票规则为每个IP每天可投5次,连续5天。活动结果后,票数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排第一名的为满分100分,依次递减2分。
(三)专家食味鉴评。(占总比分80%)
邀请省内水稻品质专家、厨师等9人组成专家组开展食味鉴评,根据《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 15682-2008),通过品尝米饭,对米饭气味、米饭外观、米饭口感、米饭滋味进行打分评价,参评品种食味值=参评品种专家综合评分平均值。
五、获奖名单确定和运用
汇总参评产品总分=网络评选分数*20%+参评品种食味值评分*80%,经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检测合格产品,排名选出前10名,同一参评主体仅取一个最高分产业,按照分数排名从高到低拟定金奖3名、银奖3名、铜奖4名,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名单,并在江门市庆祝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上颁发奖牌。
六、申报材料和送样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好米推选申报表(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复印件)(如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书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文本(复印件);
6.认证证书,如ISO质量体系、HACCP、有机大米、绿色大米、无公害大米等(复印件);
7.有效期内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8.种植的水稻品种审定编号,同一适宜生态区外省审定品种在我省的引种备案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稻米样品。
1、样品规格数量:要求参评单位提交样品应是优质新鲜稻米。包装规格是1kg/袋,样品数量为4kg(4袋)。同时,提交相应米样稻谷样品0.5kg。包装要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2、寄送地址: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深二路133号)
3、接收人:傅荣富,联系电话:13902884509
4、送样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2时前。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严格对照参评条件,做好审核把关。申报材料汇总表于9月5日前统一送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曹关迪,联系电话:3887676;覃东昌,联系电话:3887627)
附件:1.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好米参选报送汇总表
2.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好米推选申报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好米参选报送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附件2
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好米推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