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动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扎实推进市委“人才倍增”工程,发挥杰出高素质农民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壮大我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认定范围
在江门市农业农村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素质农民。
(二)推荐名额
蓬江、江海推荐不少于3名候选人,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推荐不少于4名候选人。其中从事畜禽养殖业生产的1人(蓬江、江海除外),从事种植业生产的1人,从事水产养殖业生产的1人,从事其他领域(包括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服务、休闲农业、农业物流、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大数据、智慧农业等)的1人。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献身农业,遵纪守法,
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年内未发生违规违纪、重大安全事故。
(二)个人资料已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服务、休闲农业、农业物流、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大数据、智慧农业等领域从业 2 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四)获得农业生产应用类、经营管理类乡村工匠职称的高素质农民可优先推荐。
(五)已获2018年度“广东省十大最美新型职业农民”;2019年度“广东省十大杰出新型职业农民”;2020年度“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2021、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称号的高素质农民不再推荐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推荐人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按有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函及推荐人员相关资料。
(二)市级评审。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推选10名获奖人。获奖人名单经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议并公示。
(三)颁奖。公布“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发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被推荐人填写附件《2023年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推荐表》,表格内的推荐理由主要写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突出贡献,在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中的显著作用等情况,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2.先进事迹材料。应为通讯报道形式,有简明扼要的标题和副标题,有先进事迹内容,字数控制在 1000 字左右,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例如:新闻媒体报道的材料、相关荣誉证明等等;另提供3张清晰工作场面的照片(jpg 格式,随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
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3 年8 月25 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推荐函(备注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汇总表(附件 2)寄送至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交流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粤政易账号。
5.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一致,并且真实可靠,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逾期申报视为放弃。
五、奖励事项
(一)证书及奖金。获认定的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将获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获认定的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可以作为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地级市推荐候选人,按照省当年的推荐条件组织评审并公示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附件:1.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推荐表
2.2023年度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推荐人选汇总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陈哲彬,电话:388765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盖章版).pdf
关于开展2023年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电子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