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
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5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转达至各符合贴息申报条件的规模猪场,并指导申请贴息的企业按照省文件要求制作申请材料,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需同时报送纸质件及扫描PDF版、可编辑WORD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认真审核、及时汇总、按时上报,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本单位上报的请示件及本辖区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报送至我局畜牧与饲料科,需同时报送扫描PDF版、可编辑WORD版。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5号)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利斌,电话:3887752)
附件:
粤农农函〔2022〕835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