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江门市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社会化改革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社会化改革项目。
二、采购项目限价
投标单位按服务单项进行报价,服务单项报价上限详见附件1。
三、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容包括新建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技术服务和船用产品(发电机组、配电板)的检验技术服务。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服务范围为在我市辖区渔船建造企业新建的渔船的图纸审查及现场检验。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采购的采购方式确定两家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为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两家中标服务机构将共同承接江门市本级船长12m以上新建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技术服务及船用产品(发电机组、配电板)的检验技术服务任务。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四、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不得是“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应为通过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A级)的评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时间安排
本项目自2023年10月13日起,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此期间,有意向的单位按照要求向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提交报价资料。材料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四楼办公室(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渔船渔港监督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7时30分。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好密封:
1.单位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A级)的评价证明材料;
4.报价文件;
5.其他相关材料。
七、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需按附件1格式提供详细报价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八、评审方法
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服务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审结果,推荐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最高的2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本次采购项目需满足有6家以上(含6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报价才开展评审,不满足该条件的作废标处理并予以公示。
评分指标及权重详见附件2。
九、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将公告于江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 :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
联系人 :周亮
联系电话:0750-3276862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1:
渔船检验社会化改革项目报价表
名称 |
分类 |
项目 |
渔船船长/船用产品类别 |
限制单价 |
报价 |
渔船检验 |
钢制渔船 |
图纸审查 |
45m≤L<60m |
135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35000元/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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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审查 |
36m≤L<45m |
120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32000元/艘 |
|
图纸审查 |
24m≤L<36m |
105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29000元/艘 |
|
图纸审查 |
12m≤L<24m |
90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26000元/艘 |
|
玻璃纤维 渔船 |
图纸审查 |
36m≤L<45m |
120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30000元/艘 |
|
图纸审查 |
24m≤L<36m |
105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27000元/艘 |
|
图纸审查 |
12m≤L<24m |
90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24000元/艘 |
|
木质渔船 |
图纸审查 |
24m≤L<36m |
10500元/艘 |
|
现场检验 |
27000元/艘 |
|
图纸审查 |
12m≤L<24m |
9000元/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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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验 |
24000元/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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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产品 检验 |
柴油 发电机组 |
含图纸审查 和现场检验 |
A1类 |
1000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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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类 |
800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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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板 |
含图纸审查 和现场检验 |
A1类 |
100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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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类 |
800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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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表中图纸审查单价是指审查全船的船体、轮机、电气图纸的费用,如果只涉及审查船体、轮机、电气某个或某两个专业图纸,则按单价的1/3或2/3进行结算。 2.检验项目必须按照渔船法定检验规则要求完成所有检验项目。按照江门支队现场检验要求,每艘渔船至少需落实8个重要节点的检验工作,针对船型尺寸大、建造工艺新颖、船型较少见的渔船,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应适当增加现场检验次数。 3.预测数量和单项支出费用不代表本项目对应服务项的业务数量或限额,江门支队可根据实际渔船和船用产品申报检验情况调整各项业务支出。 4.因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导致批准建造的渔船超过六个月未开工且经船东与渔船建造企业协商停止建造的,或在建造过程中超过六个月未申报检验且经船东与渔船建造企业协商停止继续建造的,江门支队有权停止检验委托并收回服务费用,或按照未实施检验节点占比收回服务费用。 |
附件2:
项目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驻地服务 (20分) |
1.设置驻地服务,且现场检验、图纸审查都能提供渔船建造全过程驻地服务,得 20分; 2.设置驻地服务,且现场检验提供渔船建造全过程驻地服务,但图纸审查只根据需要提供间断性驻地服务的,得 15分; 3.设置驻地服务,但现场检验、图纸审查都只根据需要提供间断性驻地服务的,得10分; 4.设置驻地服务,但现场检验只根据需要提供间断性驻地服务,图纸审查不提供驻地服务的,得 5分; 5.现场检验、图纸审查都不设驻地服务的,得0分。 注:驻地是指在江门辖区设置办公场地,且对应的技术人员常驻该办公场地。此项以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为打分依据,书面承诺将写入合同责任,作为合同其中一条款;合同签署时或履行合同时不能满足该要求者,采购方有权取消或中止该中标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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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人员设置 (20分) |
1. 配齐2套审图组、2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每套技术人员包括船体、轮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且注册验船师占比分别超过半数的,得20分; 2. 配齐1套审图组、2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每套技术人员包括船体、轮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且总的注册验船师占比超过半数的,得15分; 3. 配齐1套审图组、1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每套技术人员包括船体、轮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且总的注册验船师占比超过半数的,得10分; 4. 配齐1套审图组、1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每套技术人员包括船体、轮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但总的注册验船师占比低于半数的,得5分; 5. 未分开设置审图组、现场检验组的,或每组人员船体、轮机、电气专业配备不齐的,得0分。 注:审图组与现场检验组人员不能相互兼任;需提供通过渔船检验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证明材料、技术人员最近2个月社保记录(退休返聘的技术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以及技术人员所持专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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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方案 (30分) |
图纸审查响应时间: 1. 图纸审查响应时间(至审图验船师书面反馈图纸修改意见)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得7分; 2. 图纸审查响应时间(至审图验船师书面反馈图纸修改意见)不超过7工作日的,得5分; 3. 图纸审查响应时间(至审图验船师书面反馈图纸修改意见)不超过10工作日的,得3分; 4. 图纸审查响应时间(至审图验船师书面反馈图纸修改意见)超过10工作日的,得0分。 现场检验响应时间: 1.现场检验响应时间(至完成报检节点检验项目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不超过1个工作日的,得7分; 2.现场检验响应时间(至完成报检节点检验项目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不超过2个工作日的,得5分; 3.现场检验响应时间(至完成报检节点检验项目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得3分; 4.现场检验响应时间(至完成报检节点检验项目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超过3个工作日的,得0分。 技术问询响应时间: 1.对采购方及相关渔船建造企业、船东的咨询响应时间(至出具答复意见)不超过12小时的,得7分; 2.对采购方及相关渔船建造企业、船东的咨询响应时间(至出具答复意见)不超过24小时的,得5分; 3.对采购方及相关渔船建造企业、船东的咨询响应时间(至出具答复意见)不超过48小时的,得3分; 4.对采购方及相关渔船建造企业、船东的咨询响应时间(至出具答复意见)超过48小时的,得0分。 检验质量保障措施: 每提供一项可行的检验质量保障措施得1-2分,此项最多得9分,不提供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注:以上各项总计最高得分30分,以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为打分依据,书面承诺将写入合同责任,作为合同其中一条款;合同签署时或履行合同时不能满足该要求者,采购方有权取消或中止该中标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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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务经验 (15分) |
1. 配齐一套(船体、轮机、电气专业)有船舶设计/审图经验的渔船图纸审查技术人员的,得5分; 2. 配齐一套(船体、轮机、电气专业)有船舶设计/审图经验/现场检验的渔船现场检验技术人员的,得5分; 3.除上述技术人员外,另外每增加1名技术人员有船舶设计/审图经验/现场检验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5分。 注:以上所说的经验是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的船舶设计/审图经验/现场检验经验,需提供检验机构盖章的有该技术人员署名的船舶设计图纸/审图意见/船舶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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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价格 (15分) |
各有效供应商的报价中,22个单项分别按照报价排名进行记分,报价最低者积1分,次低者积2分,以此类推。最后取22个单项的积分总和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基准价除以各有效供应商的积分总和乘以15分为最后得分。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积分总和)×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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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权重表中所提及的相关证明资料以报价材料为准,如评审工作小组对相关文书存在质疑,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纸质文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