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根据国家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江门综合试验站2021年任务书内容,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拟采购化肥一批,预算金额19万元。采购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江门综合试验站2021年专项资金—材料费,金额19万元。
二、采购项目
江门市种植水稻常用化肥(氮磷钾比例约为24-7-19,三种有效成分上下变动不能超过3点,氮磷钾含量总量在45%以上)50吨。
三、采购方式
根据《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指引》(2021版)等文件要求,拟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对化肥采购项目进行自行采购。
四、采购程序
(一)采购公示
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发布公开采购公告(详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取投标材料,有且至少有一家供应商投标,即可开展评审工作。
(二)项目评审
1.成立评审小组
采购公示期结束后,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在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内随机选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员成员5名(其中1人为会计师职称人员)组成,由江门市农业科学院研究所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委员不参与评审小组)参与监督。
2.评审过程
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方的投标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评审方案要求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供应商。
(三)采购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由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候选供应商,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质疑、投诉意见,其他时间提出意见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若无异议,确定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完成相关采购工作。
附件:关于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国家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江门综合试验站化肥采购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2年3月7日
附件:
关于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国家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江门综合试验站化肥采购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为做好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需采购化肥一批,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相关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1年国家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江门综合试验站项目化肥采购
(二)建设单位: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三)项目内容
采购化肥一批,产品要求如下:
1.主要成分:氮磷钾。
2.含量规格:氮磷钾比例约为24-7-19,三种有效成分上下变动不能超过3点,氮磷钾含量总量在45%以上。
3.包装规格:40-50kg/包。
4.有效期:不少于20个月。
5.采购数量:50吨。
(二)项目实施期限、交货时间、地点和验收要求
1.交货时间: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指定多个时间进行交货,应在购置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有以下共13个镇(街道):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
台山市都斛镇、赤溪镇
开平市长沙街道、水口镇
恩平市恩城街道、良西镇、牛江镇
鹤山市雅瑶镇、址山镇
新会区会城街道、双水镇、三江镇
3.验收要求
(1)产品为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有正规化肥登记证号。
(2)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否则我单位有权拒收。
(3)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有效时间不少于20个月。
(三)项目费用
本次采购预算限价为人民币19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
二、供应商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方必须是所投化肥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方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投标材料及相关佐证证明;
8.不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不受理。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0日17:30时止(公示期3个工作日)。
2.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需提交一正四副,共五份投标材料,并做好密封。逾期送达或收到的邮寄件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3月11日10时,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礼深二路133号)。
4.供应商确定办法:在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内随机选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5名(其中1人为会计师职称人员),成立评审小组,由江门市农业科学院研究所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委员不参与评审小组)参与监督,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最终以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详细标准见评审方案。
5.有且至少有一家供应商投标,即可开展评审工作。
6.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礼深二路133号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邮编:529060。
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0750-3636180
四、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完成且在采购方收到货物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内容及所提供账号将购货款一次性汇到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号上,供应商提供的银行账号应为企(事)业对公账户,不能使用私人账户。
附件:1.采购评审方案
2.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化肥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报价单
3.相关表格
4.化肥购置合同(模板)
下载:附件1-4.docx
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