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江门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做好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组织申报2024年江门市农业产业强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储备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业创新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二、认定条件
(一)产业发展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相对完整,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主导产业结构合理,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2:1以上的优先。镇域内有地级以上市农业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的优先。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支持陈皮、大米、茶叶、鳗鱼、马冈鹅、禽蛋等六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在内的粮食、油料、禽蛋肉等重要农产品为主导产业的强镇建设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发展功能定位清晰。镇域面积、人口规模适当,区位优势明显。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产业发展与镇域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建设镇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利益联合机制,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创新,从事主导产业的镇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
江门市农业产业强镇将作为优先推荐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申报,每个县推荐农业产业强镇不超过2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不列入申报范围,如具备可实施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成熟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并具备建设用地的优先。
(二)材料要求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填写《农业产业强镇申请表》及撰写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乡村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门市农业产业强镇汇总表
2.江门市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表
3.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模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