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规范我市水产种苗繁育管理,推广良种良法,强化本区域内主导(要)品种主推(要)技术试验示范,发挥示范展示基地引领带动作用,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自主申报、属地推荐、专家遴选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个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并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2024年度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进一步提升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种苗繁育、设施条件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引领带动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1、江门市辖区内的水产种苗场(企业)、水产养殖场(企业)。
2、申报单位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发展、在当地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影响力、能发挥水产科技示范展示辐射带动作用等条件要求。优先鼓励获批江门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种苗场(企业)。
3、近3年内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或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被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处罚过。
4、具备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
二、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内容
1、示范展示基地大水面养殖面积3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600平方米以上,种苗场生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较好的生产规划、条件和生产设施设备,配有较好技术力量,能发挥水产科技示范展示辐射带动作用。
2、申报单位在示范展示基地开展省、市主导(要)水产养殖品种和主推(要)技术试验示范。制定试验示范实施方案(技术路线),建立完善技术示范档案记录。
3、示范展示基地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发展要求,建设配套有水产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设备。
4、申报单位能发挥水产科技示范展示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技术服务,有开展培训推广,辐射带动养殖户增产增收。
5、申报单位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转账核算、设立专项资金的收支明细账。能提供专项资金使用的发票、采购合同、验收使用等佐证材料。
6、遴选确定的2024年度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要求统一树立“2024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建设内容要求,填报《江门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附上试验示范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档案记录、示范培训、资金使用、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证等相关材料,于8月底前向属地渔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按照《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考评表》(附件2)进行初评。对初评合格的,于8月31日前向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荐。
四、遴选、培育及验收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查验,按照《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考评表》(附件2)进行评分。得分排名前十的基地推荐为2024年度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培育建设对象。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对培育建设对象加强创建指导,并于2024年11月组织验收。通过专家验收考评合格后,确定为2024年度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五、政策支持
(一)建设费用: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2024年度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建设费用5万元/个。
(二)资金用途: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基地开展主导(要)品种主推(要)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亲本、饲料、渔药、设施装备、信息化管理等生产投入,以及组织展示示范、培训宣传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邓乐平 0750-3275027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
徐湛宁 0750-3276909
附件:1.江门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
2.江门市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考评表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