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积极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体制外人员申报认定农村乡土专家,通知2020年和2021年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进行复审申请,指导申报人操作“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网址:www.gdnjtg.cn)进行认定申报及资格复审。
二、请各县(市、区)按照新增推荐名额要求审查推荐农村乡土专家,原则上在每个“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认定2名以上农村乡土专家,如有必要可在推荐名额基础上增量推荐。
三、新增认定及复审申请的申报人在2024年8月18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各县(市、区)要对新申报及复审材料进行在线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导出《2024年广东省乡土专家推荐汇总表》,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2024年9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交流科。
附件:1.各县(市、区)“农村乡土专家”新增推荐名额
2.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陈哲彬;电话:0750-388765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各县(市、区)“农村乡土专家”新增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