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广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我省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的11省以及省内对口帮扶协作21个地市提供固定展馆区销售帮扶产品。交易中心设线下展馆和官方线上电商平台(商城),为做好线下江门展馆运营和线上电商平台入驻工作,现公开征集展馆运营主体和线上电商平台入驻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地市展馆基本情况
(一)展馆位置:交易中心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109、1111号,地市展馆在交易中心二层。
(二)展馆面积:交易中心设21个地市展馆,展馆面积为53㎡—100㎡,抽签决定各地市展馆位置和面积。
(三)线下展馆装修:地市展馆交付标准含天花喷漆、墙面粉刷、地面铺装及门头装饰等,只需经简易装饰后即可营业。
(四)线下展馆费用:交易中心采取免租金方式(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只收取管理费25元/平方米/月,水电费按表由供电供水部门按实收取)。
(五)线上电商平台:交易中心设官方线上电商平台和商城,交易中心组织专业营销团队,提供线下线上展销活动支持。
二、地市展馆运营主体要求
(一)线下运营主体要求:运营主体须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能组织当地特色产品供应、营销能力,在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广东消费帮扶联盟江门分盟成员单位优先考虑。
(二)线上平台主体要求:进驻线上平台企业,须为江门市或广西崇左市龙头农产品企业,尤其是有地方特色或有价格优势的源头产品,产品质优,产量稳定,助农增收带动能力强,产品标准化体系有一定基础,能够满足交易中心线下展销、线上电商平台的零售和批发需求。
(三)运营要求:
1、线下展馆运营主体经营自负盈亏,并须承担江门展馆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运营主体须按照交易中心要求做好展馆日常运营工作,并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和我市要求开展消费帮扶工作。
2、线上平台运营主体经营自负盈亏,运营主体须按照交易中心要求做好线上平台运营工作。
三、企业报名要求
请有意向企业填报有关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并附带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名录、展馆运营方案等材料,于2024年7月11日前报送至我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3887589
附件:1.入驻交易中心企业登记表(线下场馆)
2.入驻交易中心企业登记表(线上平台)
3.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情况介绍
4.交易中心周边商圈租金情况参考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入驻交易中心企业登记表(线下场馆)
备注: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名录、展馆运营方案等资料请作为登记表附件报送。
附件2:
入驻交易中心企业登记表(线上平台)
备注: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名录等资料请作为登记表附件报送。
附件3:
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情况介绍
广东区域协作消费帮扶产品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建设,委托白云产业投资集团运营,是集“五中心一基地”于一体的区域协作综合服务产业运营平台,旨在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平台,提供区域协作地区产品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物流、冷链仓储、溯源、检测和认证、供应链金融、供销大数据、产业信息、产品发布、会展组织、人才培训、运营管理等服务。平台将通过自建电商平台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自营店双向发力,同时嫁接直播系统、溯源系统、产供销大数据系统等模块,以直播间运营、直播电商培训、直播赛事举办等打造“12221”电商直播基地,借助溯源系统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最终将产供销数据整合至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及功能拓展的全面深度融合。
交易中心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1109、1111号,总面积为 20906.59 平方米,其中首层面积为 4702.5 平方米,划分为省级展馆区、高品质生活体验区、配套商务服务区等;二层面积为 4786.31 平方米,划分为省内地市馆、省直单位展馆、农旅特色综合展示区、乡村地道美食街区等;三层面积为 3898.31平方米,划分为广东“12221”农产品电商直播基地、“12221”市场体系建设专区(预制菜专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澳台)名特优产品专区、供应链金融、采购商供应管理中心等。
附件4:
交易中心周边商圈租金情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