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江门市本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特聘计划工作,现计划从省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中遴选特聘农技员8名,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条件
(一)遴选原则
秉持“公开遴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
(二)遴选条件
1.有相关实践经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江门市辖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或农业种养能手,并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在农业某领域有较高的技术专长,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把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现场指导、技术推广等。
4.未担任各县(市、区)2024年特聘农技员的工作。
5.个人征信无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服务领域和招聘人员数量
水稻类1名、玉米花生大豆类1名、蔬菜类1名、果树类1名、水产类1名、畜禽类1名、农机类1名、农产品加工类1名。
三、服务时间
原则上服务时间不超过1年,具体按照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时间为准。
四、服务内容
根据全市技术需求情况遴选特聘农技员指导全市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及指导服务工作。
(一)每位受聘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培训授课。
(二)每位受聘人员开展农技推广直播至少1次,开展不少于5次(且不少于5户)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指导地区至少覆盖全市5个县(市、区),每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三)对下沉服务过程发现的农业技术难题,提出不少于5个技术解决方案。
(四)对各县(市、区)特聘农技员科技帮扶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服务需要作规范完整记录,并需要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下乡指导服务日志和指导服务图片(附工程相机定位工作照),服务记录资料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并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六)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五、补助标准
服务期限内10000元/人
六、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有意报名者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农村乡土专家证书及先进事迹或工作成果材料。
(二)研究公示: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审定,评选出综合评价最高的人选,并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人选,认定为年度特聘农技员,并由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颁发特聘证书。
(四)签订服务协议: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范围、服务效果、服务补助等。
七、绩效考核
严格按照《江门市特聘农技员遴选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根据特聘农技员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对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 对考核优秀的,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下一年度优先聘用。
八、申请资料报送
凡有意申请报名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门市特聘农技员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省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证书复印件;
(四)无失信记录证明(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五)近几年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的业绩成果(可以多种形式提供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农户的典型案例(提供台账记录、照片等)、中国农技推广APP打卡(提供截图)、获得的荣誉或奖项等)。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盖章,一式三份,于2024年6月7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交流科(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705室)。
附件:江门市特聘农技员申请表
附件:
江门市特聘农技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