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畜禽养殖场(户):
当前,我市已进入强降雨、强对流多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畜禽养殖从业人员及养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全市各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定期请专业人士对电线线路进行检查维修,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老化的线路及时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维修高压冲洗机、干湿分离机、风机、增氧机等设备时必须断电作业。设置禁止烟火的安全标识,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对沼气池、饲料库房、育雏室、高温高压设备、锅炉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重点区域、突出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场内及周边一定范围的杂草和易燃物,避免发生火灾。
二、注意有限空间安全。畜禽养殖场的集污池、沼气池、污水沉淀池、无害化处理池等容易发生缺氧、中毒、爆炸等危及人畜生命安全的区域,做好风险标识,做到落实作业安全、标识警示、人员培训、装备配备等“四个落实”,严格按照有限空间操作规程作业。沼气池要注意做好防雷措施。
三、注意粪污贮存设施运行安全。对粪污贮存设施定期巡查,发现有破损、毁坏等情况要及时维修,保障正常使用,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有关培训。同时检查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场内工作人员应熟悉防护救生用品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新投入使用或停运后重新启动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必须对构筑物、管道、闸阀、机械、电气、自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清捞浮渣、杂物及清扫堰口时,应有安全及监护措施,尽可能避免无关人员在覆膜设施周边活动。
四、认真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储备饲料以及兽药、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保障汛期物资供应。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发现畜禽发病和死亡的,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修复畜禽圈舍,强化消毒灭源,做好无害化处理。及时清理水位下降后的泥污、粪污、杂物等,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五、科学处理病死畜禽尸体。病死畜禽尸体不得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河湖沟渠中,要严格做好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处理,尽可能选择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优先采用化制等方法,确因条件无法满足的,要合理选择深埋地点,规范做好养殖场地及深埋点消杀工作,严防病原外溢和污染环境。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
六、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关注汛期天气情况,提前做好电器线路、通风设备的隐患排查和圈舍的防漏加固,尽快加固、维修破损的圈舍、围墙和粪污处理场所,保证养殖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注意防范丘陵山区山体滑坡和低洼地区雨水倒灌灾害,必要时提前将畜禽转移至安全场所饲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七、规管大牲畜放牧远离公路铁路沿线。饲养牛、羊等大牲畜的养殖场(户)不要到公路、铁路沿线附近放牧,放牧时要有专人进行看护,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自觉维护公路、铁路运输安全,避免大牲畜因冲上公路、铁路而造成意外事故。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