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选育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24〕52号)转发给你们。标杆农民合作社培育工作已纳入江门市“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清单,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对照选育原则、推荐范围、推荐要求、推荐流程、推荐数(附件2)选育推荐标杆合作社,并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6份(附电子文档)报送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附件:1.关于开展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选育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24〕52号)
2.各县(市、区)标杆合作社推荐指标分配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方妍乔,联系方式:0750-3887796,邮箱:jmnchzjjzdk@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