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隶属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是市级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为规范单位运行,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2022年底被中共江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为我市首批事业单位章程制定的八个试点单位之一。
经过前期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共十一章,四十四条,约0.5万字,包括:总则、党的建设、举办单位、管理层、服务对象、业务运行、资产和财务的管理、信息公开、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章程修改、附则。章程内容体现了作为农业科研单位的自身特色和发展目标,着力解决职能工作开展、日常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突出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单位日常管理、履行公共职责的基本规则。
《章程》(草案)于3月27日通过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4月12日由举办单位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成为正式文本。向江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备案,并于4月17日完成备案。现根据要求对《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章程》进行公示。
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