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渔船渔民参与海难搜救行动积极性,2022 年,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用于补助2020-2021年期间参与海难搜救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渔船渔民、其他船舶和社会团体或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综〔2022〕81号),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共收到惠州、汕尾等7个支队上报《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申请表》90份,经审核,已确定《2020-2021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我市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18日。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支队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3276882),反映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写签名)。未盖公章、未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信件的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020-2021 广东省渔业海难救助补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