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陈立烽
在酒店吃饭时,被意外掉下来的音箱砸中受伤,能否要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2019年1月2日,刘某金在武平某酒店就餐时,酒店大厅上的音箱突然掉落将其头部砸伤,导致刘某金听力受损。受伤当天,刘某金即被送到县医院就诊,后因病情加重,又辗转福州、上海等地就医。刘某金受伤造成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074.03元。后因刘某金与酒店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遂以侵害健康权为由将酒店诉至武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金在某酒店就餐时被酒店大厅上掉落的音箱砸伤头部,某酒店作为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判决某酒店应赔偿刘某金因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38074.03元,抵减其预支的5000元,仍应赔偿刘某金33074.03元。
法官庭后表示,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金在正常用餐过程中,因酒店的音箱设施坠落导致其损害结果发生,该酒店又没有证据证明其对音箱的掉落没有过错,故刘某金有权请求酒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酒店用餐,酒店有义务为其提供安全、适宜的用餐环境。同时,消费者在公共场所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发生。
(责任编辑:赵子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