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对平某某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不仅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借此还有助于深入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
2019年2月20日,平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超越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金某某时,因未按照规范操作,致使金某某倒地医治无效死亡。事后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钟楼大队认定平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1月12日,平某某认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不当,不服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其以交通肇事罪立案,向该院请求监督撤销案件。经平某某同意,钟楼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交警参与听证,并邀请十多位社区群众旁听。听证会主要围绕平某某是否应当对事故的发生负责任,公安机关对平某某的责任认定是否正确等展开。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承办人均出示了证据、阐述了各自的意见。三名听证员经评议后形成多数意见,即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公安机关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最后,主持人和听证员就本案开展法治教育,并解答了旁听人员的疑问。旁听的社区群众表示,检察机关主动邀请群众旁听,为大家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起到了警示作用,增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观念。(张霁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