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确保制定的法规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法律、得到人民拥护。要紧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关键,深化和完善立法工作各项机制,形成立法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稳妥推进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和立法公开征求意见,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立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工作,使立法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权,完善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到精细选题、精当表述、精准规范。
会议指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要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