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规划部门主动担当作为
力促乡村振兴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成2018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基本全覆盖的工作任务,市各级规划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和审批计划、建立工作台账、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落实经费、开展培训,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各级规划部门已分别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开展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其中,江门市区乡村建设规划已召开第二次初步方案审查会,台山市和恩平市的乡村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开平市、鹤山市已完成初步方案。年底前,市区和四个县市将按要求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市(区)已进入村庄规划全面规划编制阶段。经现状摸底,全市行政村1050个(自然村约10643个),需要编制村庄规划行政村共942个(编制单元939个,自然村9544个),其中2018年底全市需要完成编制行政村769个,自然村8136个。
一、各级领导重视,压实责任主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了乡村振兴规划工作专责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和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组员,统筹指导乡村振兴规划工作和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江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村庄建设缺乏规划),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三年具体工作任务,细化了村庄规划整改措施、时间进度要求和责任分工等,压实村庄规划的主体责任。其中,鹤山市专门成立了市、镇两级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抓住关键环节,寻找突破口。
一是建立全市工作总台账,及时掌握全市村庄规划进展情况。选取了10条行政村现行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初步方案,作为工作案例推广。督促各市(区)落实经费来源,为村庄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提供保障。
二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加强村庄规划的系统性,提高工作效率,市城乡规划局要求各市在编制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过程中,对各类村庄做好梳理分类,系统指导,明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纳入城镇建设范围、撤并搬迁等不同类型村庄。针对基层反映对规划成果要求不明晰的情况,8月份,市规划局制定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和指引》PPT文件,规范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进一步强化村庄规划工作的宣传发动,让村民真正理解村庄规划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进来,形成良好的村庄规划工作氛围,使规划成果更接地气,更为实用。目前鹤山市已要求各镇(街)在辖区开展采购任务时,将规划宣传要求列入采购合同,作为编制任务承接单位开展工作的必备内容。
三、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技术指导。
一是召集四市三区和相关责任部门召开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会议,宣讲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研究并明确村庄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工作方式和成果要求。要求各市(区)规划部门深入基层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的培训、指导工作。各县市(区)相继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二是9月18日-21日,组织各市(区)规划部门和镇街分管建设的领导(合计100人)到重庆大学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三是初步建立了村庄规划专家库,第一批成员19名,是来自本地和省内的规划、建筑、市政、历史保护等方面的专家。
四、建立督办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发挥乡村振兴规划工作专责小组作用,采取分片包干形式,每个班子成员包干若干个市(区)的督导工作,实行全流程指导和督促。专责小组细分技术指导组、沟通协调组和检查督导组,明确分工,以加强指导和督促各市区按要求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工作。二是督促各市(区)按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并每半月向改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市城乡规划局定期汇总各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以加强对村庄规划工作的督导。
(市城乡规划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