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效】
◆江门市强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 破解乡村振兴用地难题
◆江门探索高标农田试点“三保险”服务金融保险新模式
破解管护难题
【工作成效】
江门市强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 破解乡村振兴用地难题
我市是 的重要节点城市,是大湾区的米袋子、菜篮子,耕地面积位居大湾区之首(90%以上是水田),耕地保护与建设发展的矛盾较为突出。近年来,我市通过强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破解土地使用难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连续多年在省耕地保护考核中位居全省前列(2016、2017、2019年度获得一等奖,2018年度获得二等奖, 2020年度获得三等奖)。垦造水田项目成效突出,新会区“侨都锦田”项目获得全省第一个全域土地整治试点批复,打造“能生产的美丽,能观光的农田,能运营的农事产业”的新型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2020以来每年都吸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鹤来广东越冬。台山市海宴镇垦造水田项目实现了全省第一个海水稻规模化种植,建成了全省第一个海水稻基地,为乡村振兴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自然资源部门立足职能积极与发展改革局、招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沟通衔接,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定期专题研究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要素保障机制,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资源保障的意见》《江门市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用地保障具体政策措施(试行)》《江门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工作指引(试行)》《江门市激活土地要素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工作方案》《江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江门市耕地储备指标交易和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和《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处理江门市市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我市乡村振兴成果。
二、坚持规划引导,以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持续加大用地指标支持力度。每年市、各县(市、区)均已落实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充分发挥规划对乡村振兴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市共完成938条需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基本建成14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开平市塘口镇强亚村、台山市水步镇草坪村和海宴镇五丰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开平市被评定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新会区睦洲镇、台山市斗山镇、开平市塘口镇3个试点片1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均已完成成果编制。着力打造“中国陈皮之乡”,目前,新会陈皮产业带动农民直接收益超10亿元,就业达5万人;积极打造全域旅游森林生态品牌,形成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川岛飞沙滩等一批特色森林生态旅游品牌;积极推进南粤古驿道建设,台山海口埠为广东省古驿道建设示范点,有效带动了古驿道串联乡村的旅游产业发展。
三、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推动“点状供地”政策落地见效。2022年,我市推进13个点状供地项目,完成了5个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助力乡村经济发展。如鹤山市来苏山水人家项目,用地面积为26.3595亩,采用“企业+村集体+农户”合作的模式,打造集山水田园、健康养生、茶文化、明清古建筑文化为一体的高端乡村文(农)旅综合体。二是开展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通过“试点先行、重点推进、全面铺开”的模式全面启动该市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工业园一期改造项目通过引入市场主体实施升级改造吸引了40多家企业落户该园。三是统筹保障市域内项目占补平衡所需水田指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非农建设不占或者少占水田等优质耕地,并通过水田指标调剂交易累计获得收益35亿元,极大促进了乡村振兴。
四、加强生态修复,开展红树林示范区建设
一是全力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平市塘口镇、新会区大鳌镇分别纳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拟通过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整合治理,加强农村水系连通和整治,建设美丽渔场。二是积极开展台山市镇海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以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为基础,在台山镇海湾内滩涂造林23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38公顷,打造万亩连片规模,利用退养咸围新营造红树林,打造“红树林+生态养殖”示范基地,与碧道、古村、温泉、深井蚝等相结合,加强交通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打造规模化“红树林+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综合发展模式,探索红树林生态价值实现新路径。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材料整理)
江门探索高标农田试点“三保险”服务金融保险新模式
破解管护难题
江门市通过积极探索,创新试点“质量+灾损+管护”“三保险”综合保障方案,补齐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短板,升级“建、管、护”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一、找症结解难题。自“十二五”以来,江门已开展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达216.29万亩,经过多年实践和经验,结合本地地理气候类型,通过查找江门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风险,针对:自然灾害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管护缺位风险等主要风险解破难题。江门市积极协调项目所在镇与多家保险机构商谈,由镇政府与江门人保签订保险合同,针对江门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潜在风险因子,探索形成“质量+灾损+管护”“三保险”综合保障方案。一是保灾损修复,当遭受火灾、暴雨、台风、崩塌等自然灾害及相关意外事故,累计可赔偿限额100万元,用于灾损修复和事故赔偿。二是保质量修复,由保险人委托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进行项目质量检控,验收和检查通过后,如出现工程结构出现裂缝、变形或沉降、渗漏等情况,累计可赔偿限额100万元用于工程修复。三是保正常运行。管护期间如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对工程设施进行维修的,累计赔偿限额18万元,用于工程设施维修费用、重置费用、人工费用等。通过保险介入“建、管、护”环节协助项目管理,全面保障水利设施损毁、工程质量缺陷、管护责任缺位等风险问题。
二、抓重点强管护。将管护方案列入保险合同,实现了“有制度、有标准、有人员、有资金、有监督”,从根本上保障了管护效果。一是重建管护架构和职责分工。在以往管护主体主要是农业农村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基础上,加入保险公司和专门的管护人员。理顺和落实管护职责,对现行高标农田管护制度起到补充和完善作用。二是升级细致的管护服务。聘用专门的管护人员,管护人员每月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巡查不少于2次,农忙时期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每年春耕前为承包的高标准农田进行1次全面管护,对沟渠进行清淤、除草及破损位置进行修复,保证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灌排工程等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三是管护资金有保障。由保险机构按8元/亩预算安排管护资金,其中5元/亩为管护人员工资。管护资金由保险机构在每季度视管护人员管护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拨付到乡镇和村民委员会,管护补贴由乡镇统筹支付给相应人员。管护期间的设施维修费用通过理赔据实报销,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组织维修,保险机构与村民委员会共同负责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管、验收,合格后进行限额赔付。
江门市在全省率先引入高标准农田项目保险保障服务,不仅对高标农田建设过程及后续风险进行保障,还介入施工过程风险管理,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开展质量风险管理工作,让政府部门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有了帮手。目前,保险保障服务处在试点阶段,江门台山、新会共有2个项目投保,投保规模为0.83万亩,将持续跟进项目的投保效果,继续完善和改进保险方案,通过保险真正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后期损毁的风险兜底,确保种粮无忧,护耕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