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效】
◆江门市牢守粮食安全底线 夯实乡村振兴农业基础
◆江门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江门市牢守粮食安全底线夯实乡村振兴农业基础
近年来,江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守住“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推动全市粮食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担当 重要的“米袋子”“菜篮子”角色。2022年,我市粮食生产目标继续扩大,目标任务是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是279.51万亩、98.76万吨。今年早造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32万亩,其中早稻124.9万亩,比上年增加8400亩;完成大豆播种面积1.67,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51%。
一、稳步推进粮食生产现代化。一是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创建台山、恩平2个省级丝苗米产业园,成立江门市大米产业联盟,培育壮大一批以粮食产加销一体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粮食行业领军企业。二是充分发挥全市农机服务组织数量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排名全省前列优势,通过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由“户户合作”向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社社合作”转变,通过土地流转促进耕地逐步向种植能手转移,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三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和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59家,培育家庭农场9820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31场次,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320人。2021年,我市周咏莲、李胜业分别摘获“广东十大最美乡土专家” “广东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称号。
二、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江门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保护和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各项政策。一是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发放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时按要求发放给农户。2021年,全市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1.3567亿元,发放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177.37万元。2022年上半年,发放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160万元。二是扎实推进补贴项目的实施,利用省在农机化发展的资金,支持和鼓励种粮大户购买各类农机具;利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开展“双季稻+”轮作,开展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开展社会化服务和双季稻轮作试点,通过补实物或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补贴给农户,支持水稻生产。落实水稻、马铃薯作物保险政策,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三、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江门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理念。一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我市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分别荣获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一等奖。二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耕地增量提质和建管并举,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推进垦造水田工作,对项目选址严把关,加强后期管护,落实垦造水田报备,将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垦造水田主要目标。落实我市耕地储备指标化交易,适当提升耕地储备指标市场化价格,用经济手段倒逼一般建设项目避让耕地,特别是水田等优质耕地。
四、推广高效增产适用技术。一是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引进和选育粮食优良品种,大力推广粤禾丝苗、象牙香占、美香占2号、十九香等优质水稻品种,推广集中育秧、机械化播种、精准高效施肥、绿色化机械化植保、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二是做好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做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开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21年全市水稻统防统治累计实施面积562.82万亩次,覆盖率达56%,高于43%的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广泛推广拖拉机、插秧机、水稻烘干设备和农用无人飞机等机械。2021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约182.5万千瓦,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化机械水平达到67%,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1%,江门开平市被评为2021年度广东省唯一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五、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坚持把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来抓,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一是强化政策导向,奖补引导。对丢荒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对弃耕抛荒两年以上的耕地,由村集体或村小组应当依法收回发包的耕地;落实2022年本级预算671万元,纳入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资金按照不少于100元/亩对完成复耕复种的撂荒耕地进行奖补。二是扶持社会化组织。重点培育和扶持10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托管服务,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和耕地撂荒问题。鼓励和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对撂荒耕地进行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提高新型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承接撂荒耕地复耕的积极性。三是强化督导考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撂荒耕地核查,对省下发的连片15亩以上撂荒耕地图斑建档立卡,实施“一地一策”,完成一块消灭一块。组织各级督导检查组,结合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复耕进展。目前,全市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6.4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
江门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今年以来,江门市以“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民主自治、创新社区治理、改善农村民生”为措施,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打造乡村治理新格局,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治理成果惠及广大乡村群众。
一、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一是建强网格党组织。对全市3210个智慧网格全覆盖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确保“支部建在网格上”。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均由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并兼任网格长。建立健全干部下派工作机制,实现市、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村(社区)、包镇入户,镇(街)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网格、包村联户。二是壮大网格治理力量。在专职队伍方面,积极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专职网格员、社区工作者三支队伍作用。在兼职队伍方面,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建1451支共47976人的党员先锋队;推动村(居)民小组长、辅警、各类志愿者以及快递物流、网约车、外卖送餐等群体担任兼职网格员,同时注重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网格管理和服务。三是夯实网格基础保障。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市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组建业务专班,制定基层治理各板块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县(市、区)相应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强化阵地实体支撑,针对部分镇(街)、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尚未达标的情况,实施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升级达标行动,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统筹整合各部门基层阵地资源,以实体化功能发挥为导向,不断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使用效率。
二、深化民主自治,提升治理能力。一是深化村民自治。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现村民议事厅建设全覆盖,推行“四议两公开”向村民小组一级延伸,拓展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渠道。目前,全市1056个村委会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五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九有”规范化建设,确保村民自治有效运行。二是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按照《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要求,建立“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机制,筑牢15个部门联审防线,坚决防止受过刑事处罚、“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三是加强德治建设。积极推动实行村规民约积分管理制度,把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环境、互帮互助、移风易俗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并进行指标量化,通过定期评分对参与者予以奖惩,不断催生“共建共治共享”活力。
三、创新社区治理,强化示范引领。一是推广城乡社区治理经验做法。江门市江海区以“三社联动”推动“党员责任岗、村民协商共治、村民积分管理”三项制度创新,形成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江海区的创建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基层治理研讨会作经验介绍。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印发《江门市“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十四五”期间全力建设100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各示范点结合党建引领、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优化村(社区)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创建。目前,已成功创建47个社区治理示范点。三是深化乡镇服务能力试点建设。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的案例作为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成功在江门各地进行试点,不断推动乡镇政府管理与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的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
四、改善农村民生,巩固保障成果。一是落实市十项民生实事,扎实推进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围”。 截至目前,全市合计向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四类人群发放生活保障金额达2.09亿元,惠及9.6万人。二是推进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以打造省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为目标,推动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质增效,着力增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目前,全市7个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中有5家获评省三星级及以上称号,其中江门市新会区养老中心获评省五星级养老机构。三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探视巡访制度,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双百社工等通过上门探访、电话问候、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日常定期巡访和紧急响应探访,动态掌握特殊群家庭情况和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应对(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对农村留守儿童和监护困境儿童落实“一对一”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