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效】
◆江门市推进人才振兴战略 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江门市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工作成效】
江门市推进人才振兴战略 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近年来,江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强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全面深化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点,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全力打造乡村振兴人才聚集地。目前,全市共建有人才驿站25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312人,取得乡村工匠职称1041人,认定农技人员1337人,全市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正在加速形成,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深入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价试点,破解乡村人才“晋升难”困境
一是加强乡村产业及人才调研。深入县(市、区)、乡镇、村、行业协会及企业、农户中调研,全面摸清农业农村产业及人才发展情况,结合我市特色产业,选定新会陈皮、马冈鹅、茶叶、丝苗米、对虾养殖、马铃薯、烹饪、家政等8个专业作为首批试点专业。二是完善乡村工匠职称评价体系。印发《江门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我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完善评价标准,优化受理流程和表格形式,采取公益性评审方式,实行职称申报“零收费”政策。三是全方位宣传发动申报乡村工匠职称。通过召开全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工作动员会、政策宣讲会,开展线上直播互动活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扩大职称评审范围,全市共召开中小型座谈会50多场,参与群众近5000人次。四是高规格组织专家评审。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民营企业等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省乡土专家担任评委,通过集中审阅资料、电话答辩以及工作场所现场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更科学、客观的评价乡村人才,确保评审质量,树立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五是落实补贴政策鼓励自我成才。将乡村工匠高级职称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补贴范围,按规定享受正、副高级职称5万、2万元的职称晋升补贴外,还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就医“绿色通道”等配套政策。2021年,评选出全省首批取得乡村工匠职称1041人,其中中级332人,初级709人,为全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提供“江门样板”,试点经验获得省厅的高度评价。
二、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政策体系。成立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构建多部门联合领导工作机制。完善“三支一扶”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推动基层人才振兴的工作方案》,健全“三支一扶”人员福利待遇。二是扩容提质增效,实现“三支一扶”计划全覆盖。2021年将新会区、鹤山市纳入计划,2022年实现全覆盖。逐步提升招募人员学历要求,从2021年起,力争招募岗位学历要求达本科及以上。2021年,招募到岗13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14人(含研究生6人),占86%。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引导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建立“一对一”导师传帮带培养机制,促进“三支一扶”人员迅速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三是做好离岗安置,保障就业创业。组织服务期满离岗培训,提升“三支一扶”人员融入社会再就业能力。主动协调编办、财政、基层服务单位等多个部门,做好年度安置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的待遇,同时强调加大事业单位吸纳就业力度。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时,实施给予加分等特殊优惠政策以及直接通过考核入编。截至2021年10月,已有64名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四是搭建服务平台,示范引导立典型。构建多媒体宣传矩阵,加大“三支一扶”先进事迹报道力度,扩大“三支一扶”工作社会影响力,打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正面典型。2021年,全省首创评选了开平马冈卫生院等4家三支一扶“示范实践基地”和李仙等8名三支一扶“帮扶能手”,通过评优示范引导树立典型。
三、强化乡村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工程。组织开发“乡村工匠”培训课标,其中恩平簕菜茶制作、岭南盆景制作、新会柑普茶制作等11个乡村工匠课标已获省课标委备案通过,并发布使用。艺术砌砖、岭南盆景制作两项课标经省人社厅采纳并组织拍摄了《培养乡村工匠,助力乡村振兴》专题访谈片,在广东省广播电视台珠江周刊栏目播出,展现江门乡村工匠风采,体现了我市乡村工匠和人才队伍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二是加强职业技能训练成效初现。组织举办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市级选拔赛,选拔22名优秀选手组成江门市代表团参加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全部11个赛项22个组别的比赛,摘取4枚银牌和12个优胜奖。三是深入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活动。以开展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为“小切口”,深入各县(市、区)先后开展七期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参观学习+交流对接+实战演练+网络授课”相结合的授课模式,帮助学员深入学习运营管理、数据分析、品牌建设、营销推广等电商课程内容,掌握直播带货等线上营销技能,促进农村电商企业线上销售渠道升级和实施转化,共培育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331人,有效促进党建和培训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带动我市农产品上行,助力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江门市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近年来,江门市坚持把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从薄弱环节入手,通过规划引领、规范管理、示范带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各类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支撑。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共2721家、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社158家,获评“广东省十大最具潜力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广东省十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家。
一、坚持规划引领,高位推进发展工作。2015年,江门市政府就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写入《江门市加快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2018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列入《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江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2020年,再次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写进《江门市 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据统计,全市2015年—2020年共投入中央、省、市各级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2042.3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582.52万元)。
二、坚持规范管理,推动健康运营。制定出台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方案,着力破解农民合作社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数量质量不高等难题,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健康发展。一是规范合作章程,指导合作社制定或修改完善章程,切实发挥章程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规范制度建设,指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组织机构,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是规范财务管理,组织引导农民合作社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财务会计报告等;四是规范管理台账,明确资料管理清单,统一合作社生产记录登记样表;五是清理“空壳社”,对标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等六大类主要问题,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已下达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规范合作社100家。
三、坚持示范带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示范典型,以示范引领促进合作社发展。一是有序推进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工作。指导新会、开平认真谋划,依托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等机构,建成2个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推动鹤山市成为2021年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单位。二是探索质量提升整镇推进试点。2019年市本级投入57万元在两个镇进行试点,依托产业园项目,整合资源成立联合社,引导拓展多种业务,鼓励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目前,试点镇已培育2家联合社,组成产业联盟,有效地带动农户致富。三是持续推进示范社创建。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联社、税务局、银保监分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印发《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
四、坚持项目扶持,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依托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完善农业生产仓储物流设施,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升级和品牌推广,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产业,扶持合作社做大做强。截至2019年底,全市用于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达1460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台山市、开平市围绕水稻生产主导产业,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经省厅审核认定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其中下达台山市281万元、开平市200万元,年内分别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81万亩、2万亩。
五、坚持人才培育,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骨干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把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双创”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等领办合作社或到合作社就业。搭建交流学习服务平台,力促邮政、中化、一亩田等企业从电商、物流等领域给予指导,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组织集中培训、轮训等方式,共培训2700多人次,为建立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