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切实做好内部政策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排除可能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一、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继续执行《江门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局内工作程序》(江农[2018]87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2019年,对16份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中包括对3份规范性文件和1份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附带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我局2019年印发及提请市政府印发的文件中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三)宣传培训情况
举办内部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和操作技巧,并结合广东省部分地区行政垄断案件的实例,对如何有效地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避免行政垄断行为的发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四)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情况
政策法规与改革科是局内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局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开展相关审查标准的解释工作,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开展审查工作评估。目前,明确审查人员1名,拟试行公平竞争审查预审员制度,届时审查人员将达到20名以上。
(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自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但审查人员专业性欠缺和审查人员队伍不强等情况已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改变工作方式,修订工作制度,在各业务科室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兼职初审员制度。
(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确保初审员明确政策性文件的内容和初审的范围及要求。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出台前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公平竞争审查是一项持久性的工作,应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确保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经办人员明确审查的内容及方式,吸取优秀的经验,确保政策文件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