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江门种业长廊召开推进创办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社研讨会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举行。市农业局局副局长钟国活以及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苍城镇政府、联和村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苍城镇政府介绍,促进苍城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创办种业长廊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社的核心目标。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持股入社、到期分红”的原则,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实行土地统一管理,适度规模经营。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农村土地流转托管、投资、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培训及咨询;农业生产性服务;农业劳务服务等。研讨会现场,苍城镇政府就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背景、意义以及成立流程等内容进行说明。与会人员听取了工作人员有关江门种业长廊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社章程的解读,并讨论合作社章程修订相关事宜。
钟国活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钟国活强调长廊合作社应借鉴先进经验,融合创新提升,力促种业长廊土地流转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江门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发展。种业长廊创办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社:一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合作社是农业生产转型升级的一种新探索,近期考察的眉山市成片土地流转对种业长廊的品牌塑造、区域布局、产业发展、农村改革、要素保障等有重要借鉴意义。二要盘活资源,激活机制。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长廊合作社不仅为推广机械化作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也可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释放农村劳动力,有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三要自愿原则,稳步推进。以群众利益为中心,坚持合作社主导、农民自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坚持依法组建、规范运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发挥政府部门的协调指导作用。四要强化宣传,动员到位。积极与村民沟通,以培训、座谈等多种方式,解读土地政策。向广大群众宣传外地成功经验,让更多群众了解以地入股、分红受益的经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