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对“十四五”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加快数字广西建设”中提出“推动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应用”;在“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中提出“加强档案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档案事业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广西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自治区领导多次对做好档案工作作出批示,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国家档案局的有力指导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档案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档案法治、档案馆库、档案资源、档案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以及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十四五”时期,全区各级档案部门将紧紧围绕广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根本遵循,以档案事业纳入《规划纲要》为契机,认真组织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档案信息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档案事业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基本建成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