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档案局组织召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部署全省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了13家单位为此项工作全省试点单位。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关键引领作用,明确各部门在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中的职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压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形成合力,联合做好业务指导,多出试点“精品”,发挥试点单位“领跑”作用,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工作。
辽宁省档案局积极组织力量起草《辽宁省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国家档案局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由省档案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实施细则》融合国家相关文件的主体内容,把试点工作相关要求集成一体,便于各级试点工作专班在开展指导和各试点单位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准确把握,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省档案局计划在5月上旬组织试点单位、省属企业集团、各市档案局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