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验收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对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试点企业开展的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到会并讲话。
为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赋能国家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并对首批7家试点企业进行了验收。2020年,国家档案局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收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发票在中小企业的应用推广,再树立一批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示范单位,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单位被选定为第二批试点企业。通过试点,各企业打通了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业务流程,创新了微信小程序、手机APP、OA系统、电子邮件、平台对接等多种电子发票归集方式,实现了报销系统、ERP系统、财务系统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相互集成,另外还探索了OFD格式应用、纸质发票智能识别、财务风控管理等技术。部分试点企业也已开始探索进行技术输出,为相关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经统计,试点期间各试点企业平均处理电子发票数十万份,电子发票报销周期缩短90%,全流程管理成本下降30%至80%不等,特别是人力资源获得极大解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些成果为电子发票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示范。
付华在讲话中指出,电子发票的广泛应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经过国家档案局及有关部门的努力,电子发票相关政策供给已显著完善,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管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但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电子发票、电子票据领域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成,许多难点需要解决,要厘清思路,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共同做好电子发票、电子票据的应用推广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月25日 总第363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