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江财农〔2019〕53号)和《下达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的通知》(江扶办函〔2019〕52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平市2019年度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江门市2019年共安排我市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341.276175万元,用于对我市基本农田、省级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农村自然资源进行奖补。由于江门市暂时无法核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数据,根据江门市扶贫办工作要求,先将我市基本农田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助划拨到镇(街),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补助待进一步核实数据后再另行划拨。我市基本农田402491亩,省级生态公益林167459.75亩,按照每亩补助5元的标准,共补助奖补资金284.975375万元。
二、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收文后,请立刻将该项资金划拨到相关村委会,并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详见附件)。
三、各镇(街)财政部门和扶贫办要切实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2020年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农农〔2019〕292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开平市农村自然资源奖补奖金(第一批)明细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