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农农〔2019〕28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各镇(街)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
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富民兴村的重大举措。省专门印发工作方案,并将该项工作列入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对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成立开平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镇(街)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领导。
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目标和要求,结合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通过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做强做大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根据江门市实施方案安排,2019年-2021年,我市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村任务共36条,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负总责、负责项目审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及业务督导;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项目申报主体,负责扶持产业及实施主体的遴选、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各镇(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定扶持产业及扶持项目,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并负责做好项目网上录入和项目入库工作,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各镇(街)要依托本地资源禀赋,以当地特色种养产业为“一村一品”扶持发展重点,如大沙茶、马冈鹅、特色蔬菜、特色水果、优质稻(丝苗米)、特色畜禽养殖、特色水产养殖,在选择拟入库项目时要认真对照省制定的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有规模有效益、有主体有带动、扶持产业的产值占所在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等指标要求,择优确定。每个镇(街)上报拟入库项目涉及行政村最少2条,并于11月5日前填写好《开平市镇“一村一品”拟入库项目情况表》(附件1)报农业农村局。
三、明确节点、抓好落实
(一)按时组织项目入库。“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采取项目库形式进行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进行评审,不能承担任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19年4月底、2019年8月底、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申请项目入库资料包括镇(街)申请项目请示文件及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组织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入库。
(二)及时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下达实施主体后必须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各镇(街)要加强督导,加快实施进度,落实进度一月一报制度。项目实施主体要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及中央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开平市镇2019-2021年“一村一品”拟建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