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江农农函[2019]6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文件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认真把好补贴面积登记审核关,严禁超范围申报补贴,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