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范渔业无线电管理,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技防能力,进一步防范安全事故,我部决定成立农业农村部渔业无线电管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研究起草渔业无线电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二是协助开展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加强渔业无线电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三是研究渔业无线电相关技术,跟踪技术前沿发展动态,开展相关技术指导与业务咨询,参与相关项目评审;四是承担农业农村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和秘书长1名。下设管理和技术两个工作组以及秘书处。管理工作组由长期从事渔业渔政和渔业无线电管理的同志组成,技术工作组由长期从事渔船通导装备技术研究和设备研发的同志组成。秘书处设在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安全监管与应急处。专家委员会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专家委员会工作由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指导。日常协调联络工作,以及牵头组织开展重大事项和政策性研究,由秘书处承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专家委员会工作,为委员承担专家委员会工作任务创造必要条件。专家委员会委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业务水平履职尽责,为我国渔业无线电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切实提高渔业无线电管理水平。
附件:农业农村部渔业无线电管理专家委员会人员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