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2019年广东省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实施方案》(粤农农办〔2019〕180号)的要求,推动我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制定了《2019年新会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配合中标供应商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种植业管理股反映。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刘新亮,联系电话:6373051)
2019年新会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
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2019年广东省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实施方案》(粤农农办〔2019〕180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柑橘黄龙病)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9〕10号)和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区柑橘种植面积登记造册工作的通知》(新农农函〔2019〕5号)及《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已登记在册的新会区柑橘种植面积复核工作的通知》(新农农函〔2019〕94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做好我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借鉴我省其他地区和我区2018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当前我区柑橘种植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把握柑橘黄龙病发生实际、危害特点和传播规律,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夯实科技支撑,突出重点,通过开展柑橘木虱统防统治补助、宣传培训和综合防控示范等工作,提升科学防控水平,有效控制柑橘黄龙病扩散蔓延,降低危害程度,保障柑橘产业安全,促进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药剂补助区柑橘黄龙病暴发流行,减轻危害损失。一是降低木虱虫口密度。药剂补助区柑橘木虱虫口密度减退率80%以上。二是降低黄龙病发生程度。药剂补助区柑橘黄龙病病株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或控制在3%以内。三是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通过集中连片实施柑橘木虱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2.15万亩次),大面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木虱防治药剂,药剂补助区化学农药使用量比农民自防减少10%以上。四是推动综合防控技术应用。在药剂补助区建设2个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示范园,示范带动周边果农应用“选栽健康大苗、统一防治柑橘木虱、及时清除黄化病株和应用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等综合防控技术。五是实现我区柑橘种植镇(街)宣传培训和药剂补助全覆盖,项目示范户同比去年增加30%以上。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宣传培训
1.培训镇(街)。综合考虑2018年新会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已在会城街道、大泽、司前、罗坑、崖门、古井和沙堆等7镇(街)开展宣传培训实施,确定会城街道、双水镇和三江镇3个镇(街)为2019年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宣传培训实施镇(街),实现有柑橘种植面积镇(街)宣传培训全覆盖。
2.培训人员。3个镇(街)、村农技人员和柑橘种植户等。
3.培训内容。以“2019年新会区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技术培训”为主题;不少于1位(含)具有农学类副高以上职称的培训老师进行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技术培训(每场讲课不少于1学时);制作并发放《柑橘黄龙病菌的危害与防控》等相关资料不少于3000份,普及相关技术和知识;每个培训班悬挂培训横幅。
4.培训场次和人数。3个培训镇(街)各举办一场,合计培训3场,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次。
5.本宣传培训由培训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配合中标供应商实施。
(二)物化补助
1.补助镇(街)、村
根据《关于做好我区柑橘种植面积登记造册工作的通知》(新农农函〔2019〕5号)、《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已登记在册的新会区柑橘种植面积复核工作的通知》(新农农函〔2019〕94号)等文件,依据镇(街)农办、自然资源所和村委会复核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柑橘种植面积,以及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目标任务要求,综合考虑2018年新会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已实施柑橘木虱防控药剂补助的3个镇(司前镇、崖门镇和古井镇),确定7个镇(街)、村为项目药剂补助镇(街)、村(即药剂补助区),其中:大泽镇、罗坑镇、三江镇、沙堆镇和睦洲镇等5个镇为本项目整镇推进柑橘木虱防控药剂补助镇;会城街道茶坑村和双水镇蓢头村等2个村为本项目整村推进的柑橘木虱防控药剂补助村。
2.补助内容和标准
借鉴我省其他地区和我区2018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的做法和经验,确定柑橘木虱补助药剂为经农业部正式登记的柑橘木虱防治药剂(100克/升吡丙醚乳油)。
补助标准为每亩次不超过40元,补助内容包括:一是每亩次补助柑橘木虱防治药剂(100克/升吡丙醚乳油)1瓶;二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由中标供应商在补助镇(街)、村的种植面积大于等于30亩的补助对象中确定并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50个,并做好吡丙醚乳油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等。
3.药剂补助对象和方式
(1)药剂补助对象。根据有关文件、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和目标任务要求等,符合以下二种情形的,为本项目的药剂补助对象:一是属于本项目7个药剂补助镇(街)、村的非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含已征用的),没有“大棚房”违法违规情况,且在2019年2月22日前柑橘(含茶枝柑(又称新会柑)、桔、橙、柚等)种植面积大于或等于1亩的种植者(含个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二是经镇(街)农办、自然资源所和村委会复核,种植者相关信息且已登记在《2019年已登记在册的新会柑橘种植面积复核结果表(符合条件)》的。
(2)药剂补助方式。以物化补助的方式,重点实施柑橘木虱防治药剂补助。
4.药剂补助面积
在7个补助镇(街)、村实施整村、整镇推进柑橘木虱统防统治药剂补助,合计补助符合条件对象660户,合计补助种植面积10532亩(精确到个位),每亩补助2次(或以上),全区累计补助面积2.15万亩次(或以上);按每亩次补助1瓶的标准,共分二批次发放柑橘木虱防治药剂(100克/升吡丙醚乳油)2.15万瓶(或以上);详见表1。
表1:项目药剂补助实施镇(街)、村的补助面积分配表
序号 |
补助镇(街)、村 |
补助种植者(户) |
补助面积(亩) |
每亩补助2次,累计补助面积(亩次) |
备注 |
1 |
会城茶坑村 |
334 |
1267 |
2534 |
整村推进 |
2 |
双水蓢头村 |
26 |
1236 |
2472 |
整村推进 |
3 |
大泽 |
83 |
2071 |
4142 |
整镇推进 |
4 |
罗坑 |
96 |
2393 |
4786 |
整镇推进 |
5 |
三江 |
91 |
2962 |
5924 |
整镇推进 |
6 |
沙堆 |
28 |
580 |
1160 |
整镇推进 |
7 |
睦洲 |
2 |
23 |
46 |
整镇推进 |
8 |
合计 |
660 |
10532 |
21064 |
第一批次发放:由供应商确定柑橘木虱防控关键期,按每亩次(按四舍五入计并精确到个位数)补助柑橘木虱防控药剂(100克/升吡丙醚乳油)1瓶的标准,合计补助2亩次,即第一批次每亩补助2瓶100克/升吡丙醚乳油,集中连片(整村、整镇)实施柑橘木虱统防统治药剂补助。
第二批次发放:
对第一批次发放限期内(自中标供应商确定发放之日起15天内)未领取的防控药剂,视为相关种植户自行放弃领取,不予另行通知,不予补发(任何人员不能代领)。有关未领取的防控药剂由辖区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按7个补助镇(街)、村中补助对象的柑橘种植面积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二批次补助对象,直至将药剂发放完毕,确保全区补助面积达到2.15万亩次(或以上),即发放柑橘木虱防控药剂(100克/升吡丙醚乳油)2.15万瓶(或以上)。
5.防控药剂发放。在秋梢等防治适期(具体时期根据采购程序进展和供应商确定),补助镇(街)、村辖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配合中标供应商依据《2019年已登记在册的新会柑橘种植面积复核结果表(符合条件)》相关信息,提前通知、公开公示发放时间,定点定时分批次对本项目药剂补助对象发放防控药剂;并按要求做好发放通知、身份核对、药剂签领、用药指导和协调处理等工作。
(三)示范园建设
1.示范园确定。7个补助镇(街)、村辖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药剂补助对象(即项目示范户)中,共择优确定2个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的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示范园,实施项目示范,并报我局备案。
2.示范内容
(1)物理防控。在2个示范园中,分别悬挂3000张(含)以上黄板和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1台;合计悬挂6000张(含)以上黄板和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2台。
(2)飞防服务。开展统防统治示范,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在防控关键时期选用补助的吡丙醚乳油等防控药剂,在2个示范园分别用植保无人机开展柑橘木虱统防统治服务1次。
(3)示范观摩。在2个示范园中,择优选取1个示范园进行示范观摩。组织示范园所属镇(街)、村农技人员和柑橘种植户举办1场不少于50人的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现场观摩会。示范观摩内容:讲解和展示应用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等综合防空技术;展示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控;开展黄化病株处理示范操作;发放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宣传资料等。
(4)其他工作。与示范户签订示范协议,在示范园安装示范牌等。
(四)监测调查、样品检测和项目验收等
1.药剂补助区柑橘木虱虫口密度监测调查(项目实施前后开展监测),提供调查报告;2.药剂补助区黄龙病发生程度调查(疑似病株样品检测),开展疑似病株取样检测,取样点不少于7个,每取样点面积不少于5亩,样品总数不少于100个,提供资质机构样品检测报告;3.药剂补助区与农民自防的化学农药使用量比对调查,提供调查报告(调查对象不少于20户);4.项目影像资料、验收和报账等工作;(5)实施项目的相关工作。(注:1、2和3项调查或取样点须在7个补助镇(街)、村各选取一个点或以上。)
三、项目资金安排
本项目资金总额为10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农业厅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柑橘黄龙病)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一)3个镇(街)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宣传培训费用2.5万元;(二)7个补助镇(街)、村开展物化补助费用85.5万元;(三)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示范园建设费用6.5万元;(四)监测调查、样品检测和项目验收等费用5.5万元;(五)合计100万元(详见表2)。项目资金总额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各分项资金若有部分结余,可统筹用于本项目的其它实施项中支出。
表2: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资金安排表
序号 |
支出项目 |
主要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宣传培训 |
(1)培训镇(街):会城街道、双水镇和三江镇。 (2)培训人员:3个镇(街)、村农技人员和柑橘种植户等。 (3)培训内容:以“2019年新会区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技术培训”为主题;不少于1位(含)具有农学类副高以上职称的培训老师进行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技术培训(每场讲课不少于1学时);制作并发放《柑橘黄龙病菌的危害与防控》等相关资料不少于3000份,普及相关技术和知识;每个培训班悬挂培训横幅。 (4)培训场次和人数:3个培训镇(街)各举办一场,合计培训3场,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次。 |
2.5 |
项目资金总额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各分项资金若有部分结余,可统筹用于本项目的其它实施项中支出。 |
2 |
物化补助 |
(1)在7个补助镇(街)、村实施整村、整镇推进柑橘木虱统防统治药剂补助,合计补助符合条件对象660户,合计补助种植面积10532亩(精确到个位),每亩补助2次(或以上),全区累计补助面积2.15万亩次(或以上);按每亩次补助1瓶的标准,共分二批次发放柑橘木虱防治药剂(100克/升吡丙醚乳油)2.15万瓶(或以上)。 在秋梢等防治适期(具体时期根据采购程序进展和供应商确定),补助镇(街)、村辖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配合中标供应商依据《2019年已登记在册的新会柑橘种植面积复核结果表(符合条件)》相关信息,提前通知、公开公示发放时间,定点定时分批次对本项目药剂补助对象发放防控药剂;并按要求做好发放通知、身份核对、药剂签领、用药指导和协调处理等工作。 (2)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由中标供应商在补助镇(街)、村的种植面积大于等于30亩种植者中确定并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50个,并做好吡丙醚乳油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等。 |
85.5 |
|
3 |
示范园建设 |
(1)物理防控。在2个示范园中,分别悬挂3000张(含)以上黄板和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1台;合计悬挂6000张(含)以上黄板和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2台。 (2)飞防服务。开展统防统治示范,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在防控关键时期选用补助的吡丙醚乳油等防控药剂,在2个示范园各开展无人机柑橘木虱统防统治服务1次。 (3)示范观摩。在2个示范园中,择优选取1个示范园进行示范观摩。组织示范园所属镇(街)、村农技人员和柑橘种植户举办1场不少于50人的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现场观摩会。示范观摩内容:讲解和展示应用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等综合防空技术;展示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控;开展黄化病株处理示范操作;发放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宣传资料。 (4)其他工作。与示范户签订示范协议,在示范园安装示范牌等。 |
6.5 |
|
4 |
监测调查、样品检测和项目验收等 |
(1)药剂补助区柑橘木虱虫口密度监测调查(项目实施前后开展监测),提供调查报告。 (2)药剂补助区黄龙病发生程度调查(疑似病株样品检测),开展疑似病株取样检测,取样点不少于7个,每取样点面积不少于5亩,样品总数不少于100个,提供资质机构样品检测报告。 (3)药剂补助区与农民自防的化学农药使用量比对调查,提供调查报告(调查对象不少于20户)。 (4)项目影像资料、验收和报账等工作。 (5)实施项目的相关工作。(注:1、2和3项调查或取样点须在7个补助镇(街)、村各选取一个点或以上。) |
5.5 |
|
合计 |
/ |
100 |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成立2019年新会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局、财政局职能股室负责人,相关镇(街)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组成,统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等工作。同时,强化项目实施镇(街)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协助供应商做好项目工作,共同推进项目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资金规定用途、范围和要求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要求报帐。
(三)强化督导考核。我局和实施镇(街)农办加强对供应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项目目标的考核力度,科学评估防治效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总结。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和宣传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与防控疫情自觉性和科学防控水平,营造重大植物疫情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我局将按时向省厅报送项目进度和总结。
五、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省农业厅《2019年广东省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实施方案》(粤农农办〔2019〕180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实施项目。
六、项目验收及报账
中标供应商须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申请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报账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