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机鉴〔2019〕1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规〔2018〕5号)及《关于2019年继续开展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19〕1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及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第一批)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一)可以报送的产品
1、农机购置补贴产品
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年度内),且属于《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范围的产品。报送产品的品目、产品参数配置统一采纳原鉴定机构按渠道发布的意见。
2、植保无人飞机
企业及植保无人飞机的条件应符合《关于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2017〕253号)(见附件2)的规定,分档名称应符合《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规定。
(二)不得报送的产品
1、鉴定证书有效期内被撤证的产品;
2、已列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黑名单数据库及违规通报数据库(http://www.amic.agri.cn/nxtwebfreamwork/bt/index.jsp?articleId=index&lanmu_id=bt)的产品。
3、如有企业或产品已在案发地妥善处理并恢复补贴资格,但因自主投档平台黑名单限制无法投档的,请将产品情况说明信息、违规处理文件及恢复补贴资格处理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jdzzhk@126.com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站。
二、报送要求
采取生产企业网上自主投档方式进行。投档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td.sxwhkj.com/),进行企业注册及产品信息填报,并上传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见附件4)。每个产品单独申报,企业对报送的产品信息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全部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的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并将虚假信息报告农业农村部。填报时,严格按自主投档平台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参照投档平台操作手册中的推荐步骤填报)。
重要提示:已纳入2018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的补贴产品也要重新投档。
(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
登录后点击“产品管理”下拉菜单中的“产品添加”,选择“获证产品”填报。
(二)植保无人飞机
登录后点击“产品管理”下拉菜单中的“产品添加”,选择“农机新产品(含植保无人飞机)”填报。除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其余证明材料按《2019年广东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5)排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对应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证明”窗口。上传的文件应原件全部扫描,不得缺页,文件应清晰,上传后应确保文件能够打开浏览查看。同时将盖有公章的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我站。
三、报送时间
2019年5月9日至5月17日17:00。
附件:1.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电子版)
3.恢复补贴资格产品证明材料(电子版)
4.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电子版)
5.2019年广东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清单(电子版)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林彩丽、蒋姣丽,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88561,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同沙路276号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