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从2017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全国清产核资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是怎么安排部署的?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有多少?
答:农村集体资产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
2017年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一是抓组织保障。以国务院名义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议,中央和地方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6.7亿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抓制度建设。会同财政部等8个部门研究制定清产核资办法和报表体系,为各地部署工作提供制度规范。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三是抓督导指导。明确各阶段时间表路线图,连续两年将这项工作列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重点,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质量。四是抓宣传培训。农业农村部共举办两次新闻发布会,开展25期专题轮训;各地采取进村入户宣讲、给农民一封信、播放宣传片等方式使政策家喻户晓。
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完成1.2亿张报表在线数据报送。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资产总量庞大。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占47.4%;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占52.6%。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二是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资产为3.1万亿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三是资产高度集中在村级。村级资产4.9万亿元,占总资产的75.7%,村均816.4万元;乡镇、组级资产总额分别为0.7万亿元和0.9万亿元,分别占比11.2%和13.1%。四是集体经济实现“强体壮身”。许多村将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经济合同,核销了一批债权债务,盘活了一批闲置资产,丰富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今年3月,我们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告;4月,以国务院名义向全国人大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报告,报告了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基本情况。可以说,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基本摸清了全国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家底。
问:从清产核资结果看,全国可以给集体带来收益的资产有多少?实力较强的村占多大比例?
答:通过这次清产核资,我们不仅掌握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的整体情况,对资产的构成、分布和运营等也有了全面了解。
从资产构成看,全国有3.1万亿元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预期可带来收益的厂房、商铺、机器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超过1万亿元。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集体土地资源共有15.5亿亩,其中,有36%对外出租经营或投资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从地域分布看,农村集体资产大体呈“6、2、2”分布格局,东部地区资产为4.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区资产大体相当,分别占总资产的17.7%、17.6%。村庄之间资产分布还不均衡,有超过3/4的资产集中在14%的村。从资产经营收益看,有10.4%的村收益在50万元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资源充沛的村庄。
问:这次清产核资各级各部门下了很大力气,请问清产核资主要成效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这次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改革开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效。
一是明晰资产权属,基本摸清了集体家底。通过这次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基本实现“底清账明”,老百姓说,“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清产核资后集体资产总额增加0.8万亿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近7500亿元,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二是健全相关制度,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地通过清产核资,进一步完善了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制度,使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如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制定非经营性资产确权及管护办法,重点对学校、道路、水利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作出规定。
三是盘活了集体资源资产,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将过去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产盘活。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了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如重庆市38个“三变”试点村共盘活集体土地资源3.1万亩、闲置农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体经营收入突破10万元。
四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了乡村治理机制。各地以清产核资为契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有失公允等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如黑龙江省长岭县将清理整治同扫黑除恶相结合,破获侵吞集体资产刑事案件14起,被非法强占的1700多公顷草原、林地等资源已全部退回本集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系统总结清产核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有效举措,提升清产核资成果应用,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把清产核资的成果巩固好、利用好、发展好。
问: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农业农村部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明确计划到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二是支持贫困地区薄弱村发展提升。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提出薄弱村发展提升的任务目标,鼓励各地以发展产业、盘活资源等为抓手,探索贫困地区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的有效路径。三是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农业农村部协调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减免改革过程中相关契税、印花税,降低改革成本。联合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银行开户等业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超过34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登记证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及时办理登记,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提升。三是指导地方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问:在农村采访时,有时会听到一些老百姓反映集体资产被村干部侵占、挪用。请问农业农村部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上有什么举措?
答:管好用好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设立集体账目、规范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落实好资产登记制度,及时记录集体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护方式和责任主体;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使用制度,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强化经济合同管理;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此外,还要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通过健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第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集体成员对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维护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手段扎牢制度的笼子。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一些地方通过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开展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第三,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已列入《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下一步将抓紧做好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问:中央明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打算如何继续推进?
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又一项重大农村改革。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动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我们已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批改革试点,指导各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工作。截至2019年底,中央试点单位包括15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市、区),各级试点单位已经覆盖到全国80%左右的县。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商请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至此,改革试点实现省级全覆盖。
各地在改革中强化组织保障,抓牢关键环节,注重探索创新,破解改革难题。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县或地市为单位统一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在明确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将具体认定标准交给群众商议;坚持分类推进实施,改革主要针对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方式形成了一些资产,这些地区也根据情况变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1万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成员超过6亿人。基层干部说,改革把集体家底摸清了,把谁是成员搞清楚了,把集体和农民的关系理清楚了,农民手里的“红本本”变成了“红票票”,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