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亮点
队伍建设稳步提升
1.江门支队参加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体能和队列礼仪比武荣获团体总分第四名优异成绩,创历史新高。
2.坚持“执法+服务”,广东江门某渔业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向江门支队、台山大队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3.江门台山大队副大队长廖国兴同志荣获第六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是新时代全省海综队伍的优秀代表,江门市委组织部、省总队分别发出向廖国兴同志学习的通知。
4.江门支队渔船渔港监督科杜良彪同志参加第二届全国船舶检验业务技能比武大赛荣获三等奖。
渔船安全持续稳定
上半年,全市渔船安全生产“零事故”。推进渔船检验、检查“两检并行”100%工作,投入70万元创新渔船检验社会化改革,开展渔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亮剑2023”海洋伏季休渔执法、“商渔共治2023”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隐患205项,作出行政处罚124次,收缴罚没款11.825万元;强化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渔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演练,举办全市渔船渔港监督业务培训班,保障全市渔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综合执法成效明显
上半年,全市渔船生产秩序稳定向好。开展“亮剑”“靖海”执法行动,全面开展珠江禁渔、南海伏季休渔执法检查行动以及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非法载客、走私偷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海洋监察力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保护开发秩序。共查处海洋渔业类案件151宗,涉案渔获物12000多公斤,收缴罚款629.22万多元;查扣没收涉渔“三无”船舶290艘,清理取缔“绝户网”等违规网具38220米;两法衔接移送公安部门案件2宗,涉案5人。
防台应急科学高效
上半年,全市渔船防御台风没有发生险情报告。共监测台风5次,组织渔船渔民防御台风3次(“玛娃”“泰利”“杜苏芮”),受影响渔船全部回港安全避风,没有发生险情报告。树立“一盘棋”思想,共组织外地渔船近200艘近500人在我市海域紧急避风。全力做好海上救助工作,派出执法船艇、协调周边渔船参与海上救助11次。
五项重点工作
强基固本,织密渔港渔船“平安网”
1.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渔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亮剑2023”海洋伏季休渔执法、“商渔共治2023”等专项行动。
2.落实渔船“两检并行”举措。以100%落实渔船检验、安全检查为年度目标,开展渔船安全检查856次,检查渔船4803艘次,排查整改隐患205项,有效提升渔船渔港安全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印制渔船安全生产场景化标语、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范、临水作业穿戴救生衣、商渔船碰撞风险防范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3000多份,坚持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检验工作,深入渔村、渔港、渔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技能。
4.持续推进渔检社会化改革,严把渔船检验关。筹集项目资金70余万元,委托第三方检验技术机构开展渔船现场检验23艘,图纸审查17艘,已完成检验并签发证书10艘;同时对辖区内船厂、检修检测机构、船用产品企业等机构实施综合性检查,全面提升渔船检验监督工作水平。
科学统筹,下好防台应急“一盘棋”
1.完善应急预案。制订完善4个应急预案:《渔船防御热带气旋(台风)工作预案》《渔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细则》,规范防御热带气旋(台风)、渔船水上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制订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市县两级值班室共接听值班电话77个,其中应急搜救事项11个,非法捕捞事项18个,其余事项48个。
2.落实救援力量。建立“江门市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4支,分别是江门支队、新会大队、台山大队、恩平大队;做到船艇适航、人员在岗,时刻做好处突准备。
3.强化应急管理。提高指挥系统使用频率,实时监督渔船船位轨迹,上半年线上抽查出海作业渔船493艘次,共排查发现通导设备离线渔船119艘(其中已整改完毕83艘,整改中36艘)。
4.落实协调机制。坚持防风“一盘棋”思想,强化与周边阳江、中山、珠海以及海南等地海综部门沟通,及时报告省总队,协调异地派出工作组前来江门做好渔船避风、人员避险工作;组织渔船防御台风3次,发送预警信息40000多条,没有发生险情;防御台风“泰利”期间有力组织异地渔船126艘394人安全避风。
履职尽责,打好渔业执法“组合拳”
1.增强水上执法力量。目前我市在用执法船艇18艘。其中近期省总队调拨我市执法船艇共7艘(调拨支队3艘,台山3艘,新会1艘),我市水域监管更加有力。
2.执行“五重”执法。派出6艘重点执法船艇分5轮镇守在铜鼓、川岛、崖门口等重点海域,联合新会、台山大队采取夜间突袭、定点蹲守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3.完成禁渔期执法。3月1日至6月30日,在省总队统一指挥下,联合中山、佛山等地,强化西江、潭江等巡查执法,悬挂宣传横幅17条,开展执法行动211次,检查船舶78艘次,查处违法案件2宗,收缴罚款2.06万元,清理违规网具6220米。
4.推进休渔期执法。派出执法船艇125艘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0次,检查船舶1185艘次,查处违法案件12宗,收缴罚款26.58万元,清理违规网具32000米。
5.清理整治“三无”。2022年我市率先完成涉渔“三无”船舶动态清零,2023年继续巩固成效,组织开展清理取缔行动34次、拆解现场会6场,查扣没收涉渔“三无”船舶290艘。
担当作为,争做侨都海洋“守护神”
1.加强海域使用管控。上半年,立案查处各类海洋违法案件11宗,收缴罚没款502.54万元。每月开展陆上巡查不少于1次,严查新增违法用海行为,上半年共计核查国家下发疑点疑区5个,核查用海项目47宗次。
2.严管海砂开采秩序。联合海事部门开展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系列联合执法行动6次,检查各类船舶34艘次,重点查处非法采砂、非法倾废等违法行为。
3.打击非法洗砂洗泥行为。配合开展全市出海河口打击非法洗砂洗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辖区海域盗采海砂行为,上半年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
4.开展海洋督察。处理涉及海综队伍职能调阅资料清单3份,开展现场核查用海项目4个。
5.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上半年开展养殖用海专项巡查304次,累计整治违法养殖蚝排3.85万亩。
党建引领,锻造海综队伍“排头兵”
1.强化理论学习。上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组织中心组学习2次;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各1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大会5次,专题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开展党建课题调研1次;联合省总队、粤中片区组织党建专题研讨1次。
2.选拔任用干部。上半年晋升干部1人次、开展内部轮岗4人次,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推荐1名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组织开展全市队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务培训、渔业船员上岗资格培训,提升队伍理论和依法行政水平。
3.配齐配强班子。选配政治过硬、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充实大队班子,今年以来共任免大队班子成员5名,大队班子平均年龄从48.13岁下降为45.36岁,班子成员空缺率从38.46%下降为23.08%,有力提升大队班子战斗力。
4.加强廉政建设。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制定印发2023年《支队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清单》和《2023年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开展执法督察13次,其中“四不两直”式暗访突击督察3次;发出《督察通知书》3份。
5.擦亮党建品牌。申报党建品牌项目2个:市直机关党建品牌项目“党建上渔船 干部下基层”,“侨都杯”改革创新工作擂台赛项目“转观念 强作风 优服务 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主题党建活动4次;对接东仓社区创文工作11次、交流座谈1次。
6.树立队伍形象。开设支队微信公众号,制作支队宣传片,提档升级支队办公楼宣传橱窗,提升支队良好形象;报送信息28篇,被省市报刊媒体采用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