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总队长覃勇一行6人,在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吴卓龙陪同下,到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就队伍机构改革、渔业执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班子成员参加调研活动。
在调研座谈会上,江门支队介绍队伍体制改革、渔业执法情况。近年来,江门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关于海洋综合执法改革部署,严格对标省总队体制改革模式,结合实际,率先在全省完成市支队和县(市、区)大队设立党组、批复“三定”、挂牌成立等“三件”改革大事,为全面履行海洋综合执法职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江门支队实现执法工作新突破,通过抓改革、强队伍、促发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五重执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打击渔船非法载客、“钓改休”、非法捕捞以及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会上,双方就近年渔业执法工作进行探讨和交流。调研组实地参观应急指挥平台,通过视频系统现场检查各渔港渔船休渔情况;并通过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了解海南、广东渔船生产和停泊情况。
覃勇同志充分肯定我市海洋综合执法工作成绩。他希望以此次调研交流为契机,两地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实现两地综合执法工作共同提高;加强合作、紧密联系,建立两地渔船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共享、联防联动,重点在跨省作业渔船监管、异地防台避风、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升渔船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吴卓龙同志就下一步推动两省渔业执法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守海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安全、维权、执法”主责主业担当作为。二要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两地之间要加强互动对接,互相学习在队伍建设、渔船管理、执法办案、防台应急等先进经验,推进两省执法协调机制建设走向更高层次。三要主动担当作为,助推高质量发展。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综合治理,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