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部署,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在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及“不安全不上市”三年行动基础上,锚定“五个确保”,扎实开展豇豆农残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12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印发《江门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成立攻坚治理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方案,制定各地专项治理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级责任制。市县两级方案的制定为豇豆攻坚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摸排到村,确保“一户一档”。自2023年1月份起,各县(市、区)以村为单位对本辖区豇豆种植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并按照每半月一次的频率更新《豇豆种植主体名录》等4张表格。同时,各县(市、区)落实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职责,指导一户一档,逐一建档立卡,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确保监督不落一户。目前已形成定期更新的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三是宣传教育,确保用药规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田间地头对豇豆等种植主体进行安全用药宣传。春耕备耕期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普法,聚焦豇豆等十一个重点治理品种的安全用药开展宣传工作,推进豇豆种植“两个清单”(即《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和《禁限用农药名录》)到村到户到农资店、张贴上墙,进一步提高豇豆种植主体安全生产意识。
四是溯源管理,确保问题可追溯。2023年3月,我市开展豇豆等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员或村级协管员、信息员等作为信息采集主体,逐村进行、全面覆盖,进一步压实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可追溯,从源头上保障豇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我市已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完善231条主体信息,其中豇豆种植主体共计107条。
五是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2023年4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两个督导小组,就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效果,对全市7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小组实地调研了10个镇(街)、2个镇级农检站、20家豇豆种植户、4家农资店,推动各县(市、区)落地落实豇豆农药残留问题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