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孟庆雷)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日,省复核组赴我市开展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地检查复核。经核查,我市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情况良好,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市历年来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10个村(社区)全部保留称号。
江门历年来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10个村(社区)分别为开平市三埠办事处中山村、新会区大鳌镇东风村、台山市台城北坑村、蓬江区瑶村、新会区莲塘村、恩平市区村、恩平市石桥头村、鹤山市来苏村、蓬江区良溪村、江海区英南村。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不断提升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实效,大力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打造法治创建示范项目,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