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生态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决胜之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PM2.5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2位;潭江流域水质全面改善,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优良。我市在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得到省的充分肯定。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任务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展现新作为。3月31日,我市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乘势而上、拼搏奋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谋划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全国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我市高度重视碳达峰工作,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都对碳达峰工作进行部署。“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碳达峰各项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抓手,抓紧编制我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统筹推动落实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各项政策措施。
持续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2018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市上下为应对臭氧污染天气、打赢蓝天保卫战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江门主城区223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完成关停搬迁,391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完成销号式综合整治,90台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91条建筑陶瓷生产线完成“煤改气”,全市公交车电动化率达100%。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百日冲刺、百小时应急“三百”行动。2020年,我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12.6%,臭氧超标天数同比下降42.7%,没有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永远在路上。今年,我市以强化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为抓手,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大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污染治理减排力度。
工业源治理方面。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完成建筑陶瓷生产线“煤改气”、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等任务。聚焦VOCs排放量大和生成潜势高的重点企业,建立“十四五”特级管控清单,深挖VOCs减排潜力。建立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机制,推进特级管控企业VOCs排放过程管控和深度治理,加快红木家具和摩托车制造行业“共性工厂”建设。
移动源治理方面。推进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加速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扩展新能源机械使用领域。建立非法成品油(燃料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行为。
面源治理方面。强化扬尘污染防控机制,加大施工工地、道路等面源扬尘污染精准治理力度。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
2020年,我市碧水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西江潭江流域14条跨县重点支流采用全市统一打包、统筹推进的EPC+O模式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地表水9个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潭江流域主要支流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82个水源保护区完成规范化建设,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100%。市区城市建成区12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今年,我市持续推进全流域统筹治水。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进西江潭江14条跨县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聚焦地表水国家和省考核断面达标攻坚,进一步强化工业、生活、农业、河流内源“四源”治理。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从对“污水处理率”向对“污水收集率”进行管理的转变,从对COD向对BOD进行管理的转变;实现污水处理量和入口COD浓度的“双提升”。完成检测雨污合流管网1000公里、修复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4.9公里。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面推进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同时,陆海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制定实施近岸海域污染整治方案,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和整治,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协作机制,加快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十三五”期间,我市土壤环境质量实现总体稳定,净土保卫战实现新突破。到2020年底,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90%以上,完成“两个90%”目标。全市“中西南北”四大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全面建成,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全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全链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开平固废处理中心和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
今年,我市持续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探索土壤环境提前调查制度。加强土壤与地下水联防联控。
同时,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编制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
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至2020年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74.5%,10907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市两会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被列入2021年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今年,我市持续发力,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完成165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76%。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确保按期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市市县两级高规格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实行市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今年,我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在夯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2018年已实施的《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改革举措制度化。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建立健全与“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监督治理,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