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对产地食用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市本级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330批次,发现问题主要如下:
1.蓬江区荷塘镇康溪村黎立志养殖户养殖的1批次鲫鱼,检出禁用药物孔雀石绿,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规定。
2.新会区大鳌镇百倾村黄益文养殖户养殖的1批次泥鳅,检出常规药物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总量残留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3.新会区大鳌镇南沙村谢朝江养殖户养殖的1批次南美白对虾,检出常规药物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总量残留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4.新会区大鳌镇南沙村陈俭雄养殖户养殖的1批次南美白对虾,检出常规药物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总量残留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5.恩平市恩城街道石联村委会周永成种植户种植的1批次豇豆,检出常规农药灭蝇胺残留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6.恩平市安业水产养殖场养殖的1批次墨瑞鳕鱼,检出禁用药物氯霉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规定。
对上述监督抽查发现问题,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开展后续跟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