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18年4月上旬至2018年6月中旬,对江门市民族宗教局开展巡察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512388 (上班时间接听),专门邮政信箱:江门市12388信箱(邮编529031)。
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jmswxcz004@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