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民宗通〔2016〕43号
转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转发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现将《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转发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宗发〔2016〕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局联系。
附件: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宗发〔2016〕38号)
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6月20日
(联系人:窦建文,联系电话:3503082)
抄送:各全市性宗教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