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件
江民宗发〔2015〕59号
关于江门市获广东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第四批达标宗教活动场所的通报
各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按照国家宗教局、省民族宗教委关于2014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各市、区高度重视和有力推进下,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响应,踊跃参与,认真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场所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工作得到全面提升。经省民族宗教委审核同意,现对江门市蓬江区叱石观音寺等9处获广东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第四批达标宗教活动场所名单予以通报。(见附件)
各市、区民族宗教局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引导宗教活动场所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达标场所应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江门市获广东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第四批达标宗教活动场所名单
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