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宗教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定于2016年12月在全省宗教界和宗教工作部门开展以“学习全国及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此次学习月活动重点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宗教工作历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广东省宗教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就是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分析研判全省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宗教工作。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胡春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是当前宗教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此次学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全省宗教界和宗教工作部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委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宗教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此次学习月活动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切实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四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宗教界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支持宗教界开展思想建设,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传统文化的阐释。鼓励宗教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教宗教活动和制度建设,成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使广大信教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支持者、自觉维护者和积极践行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促进者。大力支持宗教教职人员在讲经讲道活动中,用宗教的语言、用信教群众听得懂的、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佛教讲经交流、道教玄门讲经、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等已有活动平台和载体,引导宗教界人士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德治、和谐融入教规教义和宗教思想阐释,深入挖掘各宗教中讲仁爱、重慈善、守诚信、崇道德、尚和合、求中道等传统思想,努力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提高宣讲效果。
五是结合宗教重点工作学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佛、道教工作要以“去商业化”为重点,继续落实好中央10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严格禁止借宗教招商引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教谋利,禁止乱建寺庙和乱塑宗教造像;总结推广广东省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现场会经验做法,依法加强对佛道教大型活动的规范管理;继续指导做好佛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和网上查询及挂牌工作,实现对佛道教场所的动态管理;继续倡导佛道教活动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推动建设“生态寺观”、“文化寺观”等。突出抓好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全省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指导有条件的临时礼拜点进一步改善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尽早依法登记为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继续巩固天主教自选自圣主教成果,坚定全省5个教区主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立场和信心,依法管控地下势力和重点人物从事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基督教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继续做好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指导基层提高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能力水平。加强民间信仰工作,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加强民间信仰工作的新举措。
(来源:广东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