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是否有义务防止、制止性骚扰行为?
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单位未尽上述义务的,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二)信息收集者能将信息提供给他人吗?
信息收集者、控制者在取得信息后,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
(三)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是指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则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四)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达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而言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
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达所负的债务;
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五)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遺:
(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除自书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六)被高空抛物、坠物砸伤,应该找谁索赔?
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规则,首先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其次,抛掷物品或者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侵权人的,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后发现侵权人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再次,增加规定,公安等机关应对高空抛物事件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确定责任人之后,由责任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最后还补充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