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 促进民族和谐
9月1日,江门市正式启动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副市长陈杭带领市人大华侨外事工委、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府办、市监察局、市民族宗教局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除了组织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外,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还开辟专栏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市民族宗教局在本月内还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等系列活动,旨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各级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法制观念以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
“蓬江区的民族工作做得很细致,不仅能够积极帮助解决外来务工少数民族群众子女转学、入学、入幼等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而且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积极认真地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物色民族节日场地,协助他们过好正常宗教生活。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真诚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昨天上午,检查组第一站来到蓬江区,检查结束后,陈杭对蓬江区的民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蓬江区现有壮、回、蒙等3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400多人,流动人口2万多人。一直以来,蓬江区紧紧围绕“抓管理、保稳定、促发展”的民族工作主线,实施“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的工作方法,形成了各民族团结相处、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蓬江区仓后街东城社区,因民族工作做得扎实、出色,被确立为开展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单位之一。
检查结束后,陈杭一行对蓬江区“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的工作方法给予高度评价。陈杭指出,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市民族工作应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各级政府间及与少数民族群众输出地政府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掌握民族工作动态;建立宣传机制,利用网站、简报、宣传单张、宣传展板等手段,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建立通报机制,要将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法规、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动态及时向少数民族群众通报,促进民族和谐;加大探索创新机制,通过策划一些有意义的人文关怀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江门的认同感,同时,也可策划一些知识讲座类活动,向市民普及少数民族风俗知识等。
(供稿、编辑: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