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日前印发《“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国家民委组织推进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对此,国家民委教科司司长田联刚同志就《规划》起草有关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和意义等作了说明。
科学编制《规划》是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重要举措
田联刚指出,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和满族通用汉语文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本民族语言,有22个民族共使用28种文字。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语文工作。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民族地区语言相通、干部群众双语学习等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抓好民族语文工作的根本遵循。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族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民委从国务院赋予的“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职能出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因此,科学编制该《规划》,是国家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加强干部群众双语学习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确保202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田联刚介绍,除集中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外,该《规划》的编制过程还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二是重点体现国务院赋予国家民委的“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职能,同时,与1998年起由教育部负责的民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等有关工作相衔接。主要依据是已经印发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相关内容,国家民委主要任务是予以相应配合。三是坚持充分凝聚各有关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开门编《规划》,全过程五轮广泛征求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各有关地方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民族语文工作专家,以及国家民委各司局和委属各单位的意见,确保体现各方共识。四是坚持把工作任务和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统筹考虑,立足国家民委当前条件,特别是民族语文工作的现实条件,把重点放在能执行或者通过努力后可以实现的工作内容和目标上来。
田联刚介绍,本次出台《规划》,也是国家民委历史以来就民族语文工作出台的第一份规划,国家民委党组高度重视。编制工作于2015年初启动,历时近两年,进行了多次调研、五轮征求意见和一次合法性审查,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近期《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后,进一步对《规划》文本进行了微调和改进,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在有关项目和任务上保持紧密衔接和高度一致。在此基础上才提交国家民委委务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规划》明确了当前及今后几年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田联刚介绍,民族语文工作理论政策性很强,《规划》在这个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力图为各有关地方和单位开展民族语文工作提供准确指导。《规划》开篇就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尊重语言发展规律,积极稳妥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作出努力。
同时,《规划》也提出了开展民族语文工作的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三是坚持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在发展目标方面,《规划》提出,到2020年,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得到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得到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规划》提出了当前及今后几年民族语文工作的主要任务
田联刚介绍,《规划》的主体部分提出了当前及今后几年民族语文工作的7大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本情况调查与科研工作,三是大力加强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四是配合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五是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服务,六是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七是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广播影视工作。
为了更好地实现《规划》目标任务,《规划》还采用相互对应的方式,提出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推动各有关地区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化建设、配合开展全国语言文字使用现状调查项目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建设双语人才基地、推进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建设、少数民族濒危语言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国家级民族语文翻译基地建设等12个项目,突出了“十三五”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重点项目。
《规划》将为指导推进“十三五”时期民族语文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田联刚介绍,从总体上来看,这次《规划》理念新、定位准、站位高、内容实,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全国民族语文工作的重要文件。为确保《规划》更好地贯彻实施,《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提供经费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要求各有关地方和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加大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项目落到实处。
田联刚表示,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作为牵头部门,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开拓进取,加强协调与推动,以钉钉子的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把《规划》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相信经过努力,民族语文工作必将实现新的发展,为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政策链接:《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docx
(来源:国家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