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此查看原文:《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
2月28日,《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发布。《决定》共6章23条,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划定了“路线图”。
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梳理——
问: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7年底,全省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0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000万亩,森林结构明显改善,森林质量持续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绿美环境显著优化,绿色惠民利民成效更加突显,全域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率先建成国家公园、国家植物园“双园”之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到2035年,全省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5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3000万亩,混交林比例达到60%以上,森林结构更加优化,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大幅度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增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植被成为南粤秀美山川的鲜明底色,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生态画卷成为广东亮丽名片,绿美生态成为普惠的民生福祉,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
问: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具体要如何实施?
答:广东将开展“六大行动”——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优化重要生态区域低效林的林分结构,持续改善林相,提升林分质量;调整和优化树种林种结构,营造高质高效乡土阔叶混交林,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加强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蓄积量;集中连片打造功能多样的高质量林分和优美林相,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
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水平,加快创建汕潮揭、湛茂阳森林城市群;持续提升山边、水边、路边、镇村边、景区边“五边”绿化美化品质,深入开展“四旁”植绿活动;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和绿美古树乡村、绿美红色乡村等。
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全力创建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建设一批示范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山地公园、郊野公园;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植物园、树木园;高水平建设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
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省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山体营建森林景观带;提升绿道、碧道、古驿道森林景观,建设森林步道;打造滨海绿美景观带,畅通山海相连的林廊绿道。
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推进重要古树名木视频监控和保护工程建设,开展古树名木资源监测调查;强化古树群保护,推进古树公园建设;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分级管护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促进古树名木与城乡基础设施和谐共存。
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青年林”“巾帼林”等主题林;完善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建立一批“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广泛开展关注森林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问:相关工作将为广东带来什么变化?
答: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将发挥一系列综合效益——
经济效益。重点推动油茶、竹子、中药材、花卉苗木、经济林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产出率,向森林要食物、要蛋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林业龙头企业,打造林业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林产品品牌建设,打造“粤林+”特色品牌。搭建林产品交易平台,提升优质林产品经济价值。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固碳储碳作用;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探索提高林业碳汇在广东碳交易抵消总量中的比例;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适时调整公益林补偿标准,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天然林生态补偿制度。
文化价值。开发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孵化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建设高品质的自然教育基地、自然博物馆等,打造粤港澳自然教育特色品牌;加快构建广东特色生态文化传播体系,讲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故事、大湾区故事、广东故事。
问:如何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答:全面落实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产权确权、登记、监管、流转、定价、抵(质)押等工作;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完善造林激励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强化资源保护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