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广东省审计厅出台了《关于加强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各级审计机关要把有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任务的2277个省定贫困村全部纳入跟踪审计范围,通过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的跟踪审计,推动新农村示范村政策的落实,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资金绩效,揭示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追踪资金使用最末端,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为切实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作出应有的贡献。
《意见》明确了加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的6个重点方面:一是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二是规划编制及动员村民参与情况;三是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及绩效情况;四是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五是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六是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